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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四杯冰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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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神启酒馆’和‘科特之光’隔开的那层木板在李来福眼中如同这个世界的柏林墙,将寂静与喧嚣完全分割开来,虽不知道这种奇异的格局会在什么时候打破,但在此之前那位名为科特·塞斯的年轻侍者已经被那位看起来像是抽了风一样的游侠给弄得哑口无言了。

不再纠结科特这一充满传奇色彩的姓氏之后,安士白和一路奉献出自己鲜血和荣耀的‘教皇’干脆利落的展露出了身为暴食者应有的丑陋和**,所幸这几位都不是什么信奉光明神的虔诚信徒,故此一直被光明教会视为撒旦爱好的七宗罪言论也在他们身上毫无用武之地,尤其是‘教皇’身为一条野狗竟然对着整齐排列在魔法水晶中的高脚酒杯止不住发出低沉的狼吼,更让科特·塞斯这位儒雅的绅士酒保感受到了喀布尔之外世界的可怕与恶心。

好在还有一位面露温和微笑的孩童一直没有做出任何失态的表现,这让他感受到了一丝神明的恩惠,如果说这些家伙都属于隔壁那种粗暴恶心的佣兵之流,那可真是一件悲哀的事情。

但很明显,他这种乐观主义被毫不留情的打破了。

“远方的朋友,荣耀和辉煌将与你同在,但在此之前,请褪下那一路奔波的尘埃吧,好好品尝一下真正的朗姆酒,这是来自于神的恩赐。”

“荣耀亦与你同在,我的伙计,传闻喀布尔的神启酒馆是一片被神祝福过的土地,这里的朗姆酒可以融入魔法的玄奥,将各种魔法元素封存在小小而又不失韵味的高脚酒杯中,请问是这样吗?”

李来福同样报以贵族氏的微笑,以至于站一旁的安士白在听到这样一番令人牙酸的虚伪回答后露出了不屑的表情,前一阵子还不知道是哪个大异端,大放厥词的要将梵蒂冈教皇手中的神圣权杖夺下来敲核桃呢。

科特·塞斯眼睛放光,那是商人才会拥有的眼眸,要知道在喀布尔小镇,除了几位落魄很久的老贵族,基本上没有几个居民会花费巨额的金币只是为了一杯所谓包含着魔法元素的朗姆酒,这种神明恩赐的产物,只会以陪衬品的身份出现在那些高高在上的大人物们觥筹交错的晚宴上。

很可惜,喀布尔根本没有什么大人物,这里有着歌颂和平的赞歌,还有烤肉的焦香,除了这些之外,只剩下一群比沐浴在阳光下的发春少女还要矫情的吟游诗人。

所以塞斯很热情的将这位可能是从外面来的‘大人物’迎到了排列着无数魔法水晶的前台。

魔法水晶是一种凝结体,对于魔法师来说,如果说魔法权杖是他们手中的剑,那么魔法水晶则是他们赖以生存的资本,类似于大陆上魔兽的晶核,晶核里面包含着一只强大魔兽的所有能量,比如说在凡尔登山脉中部就有一种名为碧眼狂狮的七阶魔兽,它的晶核中便酝酿着近乎一位大魔法师的全部魔力储存,而人类的魔法水晶也是同一种道理,一些强大的魔法师从自己的魔力海洋之中取出一小部分魔力,并凝结成晶状体,以此来封存一些至关重要的物品,当然,李来福从来不认为高脚酒杯可以在‘至关重要的物品’当中占有一席之地。

此等用神圣的主教长袍遮掩肮脏牛屎的奢华举动,估计只有在‘神启’才会出现。

“尊敬的贵族,请问您需要什么呢?这是包含着火系魔法元素的‘烈焰之吻’,这种白朗姆酒可是很富有奥斯曼帝国的战争信仰,当无色的液体顺着喉咙流淌进入你的体内之后,就像是一团火炎在你的腹部燃烧,虽然痛苦,却让你欲罢不能。”

塞斯试探的询问道,他拿起一块火红的魔法水晶,里面封存着一盏纹饰有火焰云朵的高脚酒杯,在魔法灯的照耀下隐隐绽放出微红的光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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