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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一二章 优乐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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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灰狼听到元宝两个字,瞬间浑身颤抖了一下,撒开脚步就要开溜,可猛地跑了两小步,却没听见身后邓灵儿的祈求,大灰狼愣住了,扭头便看见邓灵儿竟然躺在地上……睡着了!

额……

想他小灰灰……额,呸!不是,是想他狼王驰骋丛林好不快活,干嘛还要去找那个小阎王?不过……真的可以将这么可爱的小姑娘留在这里?主要是……小阎王知道他的小女友因为自己的不理会而被野兽给吃了,小阎王会怎么对待自己?

大灰狼只要一想到元宝那带着笑意的脸颊,便顿时浑身打了个冷颤,只好回身,将邓灵儿钓起来,垂头丧气的离开,离开之前回头望了一眼黑黝黝的丛林,满脸不舍,狼眸含泪:

告别了,我潇洒肆意的狼王生活!

……

鉴于夜一不敢告诉叶瑾夕邓灵儿消失的消失,所以到了晚间,叶瑾夕一行人歇在驿站的时候,仍旧不知道,自己的身后已经多了个尾巴。

大灰狼在丛林里一向善于隐藏,并且离马车很远很远,所以叶瑾夕与步非宸都没有发现不正常。

夜间,步非宸写好了一个小纸条,绑在一只纸质的青鸟身上,接着修长的手指在青鸟身上一摆动,小青鸟便立马向外飞去,速度堪比真鸟。

做完了这些,步非宸回头便看见烛光下叶瑾夕正好奇的看着他,步非宸嘴角微勾,一抹炫目的笑容便出现在他冷硬的脸庞上,接着声音低沉的解释:“给第一医说一声,让他到了京都,记得去看一下神法师。”

听到步非宸的解释,叶瑾夕叹了口气,明明这么关心神法师,却偏偏面上要表现的十分强硬,这两个人的相处啊……

一夜无话,第二日天一早,几人继续上路。

从大秦前往楼兰白马寺,需要经过两个国家,一是东凉,穿越半个东凉,在前往白马寺,还需要经过天启的三分之一国家。

几人一路上没有惊动任何人,低调的宛如任何一个商客,慢悠悠走了十来天,终于到了大秦边境,也是叶瑾夕初见慕容凌墨的小城镇,边疆干城。

越往这边走,入目越是荒凉,远远的便看到那个陈旧却结实的城市矗立在那里,干城仍旧如以往一般,抬头望去,满目黄沙,一路上民风彪悍,朴实。

来到这里,叶瑾夕便自然而然的想到了那个翩翩如玉的男人,距离当时第一次看见慕容凌墨便赖上他的时间,已经过去很久,可只要想起来,事情就好像发生在昨日。

夕阳西下,马车上,叶瑾夕看向仍旧沉睡者的元宝,心疼的想,如果元宝醒着,知道马上就能看见他的慕容叔叔,该有多么高兴?

这样想着的时候,马车突然停了下来。

步非宸磁沉的声音传出去:“怎么了?”

暗影立马恭敬回答:“主子,优乐坊的车队,正在进入干城,干城城门堵塞,需要等一会儿。”

优乐坊?

叶瑾夕眼睛一亮,这个乐坊可以说乃是大秦有名的乐队,在古代没有现代络或者电视那种工具可以欣赏歌曲,然而古代的人们对于音乐的追求也没有丝毫减弱。

京都里就有各种乐坊,专门为人演唱,甚至达官显贵家里,都会养着几个伶人,随时传唤他们唱歌。

而这样的情况下,优乐坊便渐渐出了名。

传说优乐坊的伶人们个个嗓音宛如天籁,他们谱唱出来的歌声,宛如仙乐,让人陶遂其中不能自拔。

而优乐坊最红的当家人正是这几年红遍大江南北的小百合,而像优乐坊这样的地方,往往会被请到外地演唱,而凡是小百合出入的地方,往往万人空巷,鲜花水果相迎。

小百合的名讳,以及可以造成的轰动效果,已经隐隐可以比拟当年在京都慕容凌墨的受欢迎程度,也难怪优乐坊出现在干城,入城的道路便拥堵起来。

叶瑾夕掀开车帘,好奇的向外看去。

此刻他们的马车还有一些其余进城的马车停在路边,给小百合的车队让路。

这位小百合经常在京都,所以叶瑾夕穿过来几年都未曾见过,而她好不容易去了京都的这些日子,又赶上了小百合的巡回演唱会,这还是叶瑾夕第一次看见这个时代的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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