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入世(2 / 2)
院子里被他打扫得焕然一新,只是地面上大片的紫色焦土,七七八八勾连起来,像一道疤。
他的手里拎着包袱,里面包着几件衣服和茅山派的几本典籍。背上是师父留下的镇派神剑。腰间挂着个鹿皮袋,袋子里外都贴满了符咒。茅山派最有价值的东西,都在他身上了。
可他还是不满足,院子里的木桩、树下的凳子、厨房里的锅碗瓢盆、客房里的铺盖被褥,甚至想把那几间破瓦房和香樟树都带走。
也只是想想罢了。
李瞬华对着大殿跪下,恭敬地磕了三个头,转身出了山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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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赶集的日子,山下的小镇很热闹。李瞬华在半山腰就能听到镇上的喧闹。
人们不知道昨天晚上,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头,和一只可以毁村灭镇的凶兽恶斗,最后默默地死在了山上。李瞬华也不想告诉他们。
李瞬华漫步在街道上,任由熙攘的人群把他推来挤去。
空气中洋溢着一种世俗的热烈,可以让人更热爱生活,这是李瞬华现在迫切需要的。
在人群中走着走着,他的心情也跟着人们活泼起来。
走累了,就找个茶摊坐下,一边抿着茶水,一边瞧身边的人来人往。
现在是19世纪,中国人的服饰还是长袍马褂,男人还留着长长的辫子。李瞬华的碎发+牛仔裤卫衣显得鹤立鸡群,以前跟着马真人下山的时候没少被围观。
不过今天大家忙着赶集,集市上的货物能带来更大的愉悦。一件新衣、一根珠花、一块红烧肉,都能让人开心一整天。
甚至李瞬华这身奇装异服,在人们眼里都成了新奇有趣的代名词,成了给人带来快乐的风景。
李瞬华看着赶集的人们,像是在看水族馆里的鱼。
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平凡得......让人羡慕。李瞬华从没像今天这样,对平凡如此向往。
“谢谢。”李瞬华轻声说。
付了茶钱,李瞬华拿起包袱,拐进一条小巷。
巷子里光线不太好,外面阳光灿烂,这里却有点阴森森的。
巷子的尽头,一个高大的男人僵硬地转过头,看着李瞬华。男人目光呆滞,双手正掐着一个女人的脖子。
女人穿着一身喜庆的红装,已经昏死过去。
李瞬华笑得灿烂:“挑今天杀人,我是不是该夸你有脑子啊?lv1的杂碎。”
lv1口中发出“嗬嗬”的低吼,像是狗在保护自己的食物。
左手镇魂符,右手青铜剑,李瞬华笑容不减,大步流星走向lv1。
为了爱与正义,为了铲除邪恶,为了守护我对“平凡”的热爱......
“为你大爷!老子就是要砍死你啊!”
这一刻,李瞬华感觉师父就在身后,从未离开。
ps:主角杀死lv2的红玉,是走狗屎运,不是爆发小宇宙,后面会讲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