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三章 医圣古剑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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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三章医圣古剑锋!
苏晨缩了缩脖子,自己差点着了着女人的道儿。
“咳咳,姐姐,请注意形象。对了,你叫什么呀,姐姐。”
苏晨问道。
“我倒是好奇了,人家都在那眉头紧锁,思索病人的病情,下一步应该如何应对,生怕治不好别人的病。你还有心思跟我闲扯?我叫婷婷。看你叫我婷婷姐的份上,我就不跟你计较了。”
婷婷瞪了苏晨一眼说道。
“着什么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况且只要治好了你的病,我就算过关。何必急于一时?等那个小妮子把银针找来再说吧。”
苏晨满不在乎的说道。
“你还真挺有意思的,其实,就算你治不好,我也不会怪你的。”
婷婷淡笑着说道,如果不是因为她开始时的粗鲁言语跟她身上的纹身,苏晨真的以为站在自己面前的女子,是一个温婉柔和的大家闺秀,看她的样子,似乎对于苏晨能不能治好她,并没有多大的期望跟抱负。
“活着不好吗?”苏晨说道。
婷婷诧异的看着他,这个男人的心思还真是很敏感,竟然发现了自己的求死之心。
“有句话说得好,好死不如赖活着,即使了得了艾滋病,也未必就一定要死。癌症,白血病,都是不治之症,都是现代医学,中医都难以攻克的病症,但是并不一定生了病就一定要死,有时候乐观的心态比什么都重要。”
苏晨并不想看着婷婷就这么放弃自己的生命,尽管知道这病的棘手程度,可是并不代表就一定没有办法。
“看样子你对治好我,很有信心了。”
婷婷说道。
“没信心。”苏晨耸耸肩说道。
“没信心你还这么开心。”婷婷哭笑不得,这家伙到底是没心没肺还是真的把什么事情都不放在心上。
“没信心也未必一定要不开心,一个人活着,可以很累,可以没有自己的目标,甚至没有活下去的信念,但是快乐比什么都重要。权审有首诗写得好:得即高歌失即休,多悲多恨谩悠悠。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不要把明天的忧愁,带给今天的生活,那样还不如去死呢。人都说生容易活容易,生活不容易,明知道活着很累,但是却没几个人真正愿意去死,因为人活着,就要尝遍人世间的喜怒哀乐愁,你可能觉得自己倒霉,但是这个世界上从来都不缺少比你更倒霉的人。”
“还有比我更倒霉的人吗?”
婷婷苦笑着,面上的表情,颇为自嘲,甚至自己都有些不屑。
“要把眼光放长远一点,当你在烦闷这个社会不公平,大学毕业之后连工作都找不到的时候,你应该想想,有些人,甚至连上大学的机会都没有;他们可能很小就出去打工,当你身为一个打工仔的时候,也不要抱怨,甚至有些人终生活在大山里,连走出来的机会都没有,那里的孩子,没有电,没有水,很可能连吃饱穿暖都是一种奢侈。即便如此,你也要学会感恩,至少我们还要比那些失去手脚的人要多出一份劳动的能力,上天,不可能对每个人都如此的狠心。生活,活的是一辈子,一辈子并不长,活的,是人生。而人生,就注定要多灾多难,等我们老的时候,也可以回想一下,岁月静好,对待我们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我们收获的或许不是金钱千千万,房屋千百间,但我们收获的,是人生的意义。仇恨也好,怨念也罢,不死,就要好好的活着。”
婷婷目光灼灼的看着苏晨,重重的点了点头,神色已经恢复了一些,她其实很想去揭开苏晨的斗笠,去看一看这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人,但是,她并没有付诸于行动,苏晨的话,深深的感染了她,或许她恨倒霉,或许她是受害者,或许她的心已经死了,可是,人活着,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的。
“如果你能治好我,我不会执意求死的。谢谢你。”
婷婷真心的说道,虽然看不到他的面,可是他的心却是炽热的。
“客气了,这是我应该做的。只要你不咬我就成。”
“扑哧——”
婷婷掩嘴娇笑道:
“你以为你是猪蹄吗?我还咬你,想得美。”
“那就好那就好。”苏晨讪讪的笑了笑。
“扁天平治好了狂犬症,真是太厉害了,我看此次的医圣,非他莫属!”
“不是吧?真的治好了狂犬症?真的假的,不说狂犬症是不治之症吗?怎么这次倒是治好了。”
“那谁知道呢,这只能说明人家的医术足够厉害啊,这才是医圣的候选人。”
大长老与静绝师太等人对视一眼,脸上都是露出了一丝笑容,这些都是重病之人,能够治好,那可是绝对的大功劳,没有任何人愿意承受着病魔的折磨,但是这个狂犬症的病人有没有治好,还要等到医圣亲自审查,才能够确定。
这个病人的狂犬症属于初期,所以并不是不治之症,不然的话,医圣怎么会允许他们作为病例呢,这样的话,就纯属刁难人了。当然,如果这些人治不好的话,那几只能说明他们医术不精了,不如上一代的医圣,如果每一届的医圣,都越来越差,那中医之崛起,岂不是就彻底没有戏了?只能江山代有人才出,一浪更比一浪高,只有这样,中医才有未来,才能够中兴!
“医圣还没有来,大长老,你看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