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四章 又岂在朝朝暮暮(2 / 2)
时不凡安抚说:“人生在世,每个人都会承担一些东西。所以不用介怀,不过我想我们总有一天会能够再见的。”
“是吗?”金德曼也都有些犹豫。
“会的!”时不凡回答,不过他其实也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再次见面了。
时不凡其实对于这个金德曼情谊并不浓烈,某种意义上来说是金德曼“单相思”罢了,所以时不凡对于金德曼回国并不会有太多的不适应,并不会因此哭天抢地的,因为他对于金德曼的情谊并不会太过于重视。
不过出于安抚金德曼,出于未来两国关系的考虑,时不凡不得不安抚一下这个金德曼。反正时不凡认为自己是一个男人,对于美人这种东西多一个少一个无所谓,不会吃亏的。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尤其是时不凡对于金德曼感情不浓,自然是得之我幸失之我命的态度了。
金德曼自然知道时不凡对于自己好像并不是太过于热衷,心里也都有几分难受。其实也就是这样了,每当动心的时候,往往也都希望对方同样是喜欢自己的。一个人喜欢谁了一个异性,同样也都是希望那个异性是跟自己喜欢他一样的喜欢自己。如果金德曼只是普通大唐的女人,甚至或者只是一个普通的新罗公主,那时不凡不介意会收了她,因为不过是多一双筷子的事情。
可是对方身份太特殊了,新罗的储君,唯一的储君,未来新罗的女王,这样的身份注定让她是不可能外嫁的。同样,时不凡也都不可能跟她去新罗,时不凡对于金德曼的感情并不会太浓烈,所以他不可能去新罗的,这样肯定是不可能的。
所以金德曼对于时不凡的感情,两人都知道肯定会有那么几分“悲剧色彩”,不过显然金德曼好像更伤心。因为她是真正都投入了感情,而时不凡只是“例行公事”罢了。
金德曼也都感觉颇为无奈,然后说:“好吧,既然时郎中如此说,那我希望以后我们还能有见面的一天。我听闻时郎中擅长于,不管是诗还是长短句都有几分擅长,你看是否能够为我作一首呢?以后我回到了新罗之后,也都有所能够有所念想。”
“创作诗词?嘿,非要比我去当文抄公啊!”时不凡心里吐槽。
不过既然金德曼有这么说了,时不凡自然要答应了,总不能连这个条件都不答应吧?何况她马上要回国了,接下来在这个时代还能不能见面,这个真的是很难琢磨了。古代的交通通信都不方便,这个也是古代人重视离别的原因。后人无法理解古人为什么重视离别,因为古代的交通和通信都不方便,也许一旦离别就是一辈子不想见了。几乎每次离别都会当做最后一次见面,这样的情况如何不让人感慨呢?
所以这次金德曼回国,那不知道还会不会再次见面,时不凡不好连这点条件都不满足,反正当一次文抄公也就当了,虽然时不凡不喜欢当文抄公,因为在古代并不能够帮助从政,那些以为做好的人升官,那不过是一些弄臣,没有实权的弄臣罢了,真正有实权的官职是不可能通过换来的。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时不凡直接把宋朝秦少游的那首鹊桥仙给抄了,而这个鹊桥仙还是比较应景的。金德曼即将远去,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够见面。所以“两情若在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个显然非常应景。
听了这首词,金德曼心里也都感觉有些难受,差点忍不住想要当场答应留下来了。不过她还是记得,她答应过时不凡,她这辈子不会让任何人看到她的眼泪,这点她必须要坚强,绝对不让别人看到她软弱的一面。
金德曼勉强忍住没有流泪,可是心里还是想:“我毕竟是一个女人,哪怕再怎么坚强,我也还是女人啊!”
“谢谢,希望真正犹如时郎中所言,两情若在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金德曼举杯说。
金德曼举杯之后,赶紧主动做出饮酒的姿势,因为她感觉到自己泪水已经快要出来,必须要遮盖,不能够让时不凡看到。
金德曼不希望往时不凡失望,因为时不凡告诉她,绝对不能够让人看到她的泪水,哪怕真的有泪水也要咽下去。金德曼不想要让时不凡失望,如果是别人也许她不太在意,可是在时不凡面前,她却非常在意时不凡对于自己的教导,她不希望让时不凡看到自己的泪水而引起失望。
还好唐朝这种宽松的衣袖让她成功的遮挡,这才没有在时不凡面前露出了自己的眼泪。
“时郎中,希望我们以后还有见面的一天,我会等着你,永远的等着你的!”金德曼说。
“德曼公主,也许我们再见面的时候,我应该称呼您的慢女王陛下好了!”时不凡回答。
“不论如何,我永远是你的‘德曼’!”金德曼回答。
(金德曼迟早是猪脚的,只是暂时分离。等到灭百济时候再见,那个时候金德曼不过是二十五六岁,正好是女人最成熟稳重漂亮的时候,并不算晚!嗯,我剧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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