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奥斯本的转变(2 / 2)
“所以这也是他们必要要打的强悍才行,因为没有别的办法来重建球队,要是他们能够证明就算没有超级球星他们也能打得很好,这样球队就可能吸引一些超级明星去爵士队,这样他们也能更快地完成球队重建了。”
奥斯本听到这就觉得今天的比赛不好打了,要证明自己球队的实力不仅仅是要通过战胜其他球队来证明,还需要与超级强队对战才能更好证明自己的实力。
不过从今天开始,奥斯本就要正式的接管球队领袖的身份了,他要让所有人知道,他奥斯本能够凭借一己之力改变一个球队,或者说是撑起一个球队。
他也必须要获得领袖的地位,这样的才不会出现太多的差错,才能更加发挥队友们的才能,毕竟奥斯本可不是球霸,而且特别愿意分享球。
他的分享球可不是那种詹姆斯式的分享球,毕竟詹姆斯喜欢传球是举世公认的,但是他的那种分享球让奥斯本觉得很是鄙视,因为詹姆斯的这种打法是极其自私的,或者说是极其聪明的,毕竟历史第一甩锅侠可不是白叫的。
詹姆斯的打法很独特,经常自己一个人浪费球队进攻时间的前8秒,在做无谓的试探,然后又用三四秒时间开始背打或者是突袭内线,他喜欢冲击内线并没有显示出他的技术条件有多么好,而是显示了他的身体条件有多么好,他的突破大都是横冲直撞的,他这样做的原因,除了身体好之外,更多的是因为他的投篮确实不太好,就算是夺冠的那两年也只是有所提升。
.在经过十多秒钟的冲击内线中,他的心思也没有完全放在必须进球上,而是在想这球是传,还是传呢?通常情况下他的传球大都是突破分球,因为他没有必进的决心以及技术。
但是不幸的是,nba在经过充分发展的今天,投射技术是考验篮球运动员进攻水平的最大指标,而不是他那装模作样的传球,爱传球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他每次花费巨大时间与精力完成的进攻才拿到可怜的两分,却被其他队的替补们一个随意的三分就给抵消了,所以詹姆斯的打法完全是吃力不讨好的。
这是詹姆斯总是在总决赛输球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詹姆斯赖以生存的打法上出现了问题,詹姆斯在骑士队喜欢用突破完成进攻,而且成功率很高,如果不进的话,他还可以通过给他的队友伊尔戈斯卡斯高位挡拆配合来助攻伊尔戈斯卡斯扣篮。他的这种套路被马刺队完全看穿了,所以这也是07年总决赛詹姆斯被横扫的最大原因。
后面他的打法仍然没有什么大的改变,仍然靠突破分球以及传球作为自己的安身立命的根本,投篮依旧那么差,甚至适应力也出现了问题,连无球战术都打不好,这就是热火11年惜败小牛队最大原因,本来热火队形势一片大好,但是因为他的缘故,热火队兵败如山倒。
就算是连夺两冠军的那两个赛季也是这样,他所谓的热火三巨头也没有取得压倒性的统治力,12年东部决赛还差点被老弱的凯尔特人淘汰,13年仍然陷入了印第安纳步行者队的泥淖差点钓鱼去,总决赛还是差点被老辣的马刺队掀翻在地,如果没有波什的那一板以及接下来雷阿伦的那一记救命的三分球,热火队又一次差点兵败。虽然最终获得了总冠军,但是根本没有看到热火三巨头所谓的统治力到底在哪。
接下来他们又一次闯入总决赛,而且是以逸待劳,但最终却被复仇的马刺队吊打。虽然他的常规赛胜率很高,高到连他自己都深信不疑自己的这种打法完全有可能问鼎总冠军,但是现实狠狠给了他一记耳光,这也是六次进军总决赛怒夺四亚的最大原因。
他的打法完全没有什么长进,要说非得有什么长进的话,那就是球队运作方面倒是长进不少,毕竟他非常擅长给自己寻找所谓的巨头队友,奥斯本想到这就觉得不寒而栗,詹姆斯那个家伙完全就是一个心机婊,奥斯本觉得自己可以学习一下,不过他可不会学习詹姆斯怒夺四亚的打法,毕竟他有系统这个外挂,他有前瞻意识,他还有必胜的决心,他决定要效法自己的前辈迈克尔乔丹,总决赛胜率百分之百的神话,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配得起他那高贵的心。(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