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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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如喻子昭所说,苏乔安都26岁了,是该考虑考虑结婚这种事了,就算她不着急,她家人也要为她着急了。
女人的27岁是一个坎,27岁到达一生美丽的巅峰,和所有自然规律一样,高峰过总会有下坡,此后,美丽的容颜逐年衰老,身体机能开始下降。
所有的一切都在陈述一件事情:过了27岁还嫁不出去的女人,原本优秀的你就开始贬值了。
为了不让苏乔安贬值,苏爸苏妈决定让她在身价还处于上升阶段之时嫁出去。
什么叫瞌睡来了刚好有枕头,苏爸苏妈这个想法刚冒出来,徐之谦回国就是了。
徐苏两家是世交,两家关系自不必说,小时候苏乔安还光着屁股还和徐之谦一起玩泥巴呢,后来徐家举家移民加拿大,才慢慢没了联系。
然而,时隔二十多年,徐之谦回来了。
男未婚,女未嫁,简直天时地利人和,于是上周末有了一场相亲。
苏乔安听说自己小时候还和人家两小无猜呢,对相亲也没那么排斥,干脆地就去了,结果发现徐之谦就是酒吧里的那个阿玛尼男……
就有这么巧的事。
喻子昭听完整件事情,问道:“所以,你现在在纠结什么?”
苏乔安扒了扒自己的头发,说的有些语无伦次:“阿昭,怎么说呢,徐之谦是很好没错,身高长相一流,家世学历也没的说,如果错过他,我可能不会遇到更好的了。但是问题就是他这么好,都三十岁了,怎么还不结婚呢?你知道的,第一次我们是在酒吧遇见他的,我不觉得这是个好的初遇场所。而且我对他的过去毫无所知,他是个怎样的人,在这么短时间内,我根本无从了解,家里却要求我和他今年内完婚,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说完这一大段话,苏乔安似乎舒了一口气,看来也是被家里人逼得狠了。
喻子昭没有立刻给苏乔安任何安慰或开导,而是问了她一个问题:“乔安,你是有点喜欢他吧?”
苏乔安对着喻子昭也不矫情,点点头表示承认。
说到底,不过是女人遇到喜欢的男人容易患得患失的通病。
喻子昭是那种看中了就出手的人,毫不迟疑,所以她说道:“乔安,论外在条件,你不输徐之谦任何一项,你不了解他,相应的他也不了解你,如此公平,你在胆怯什么?既然早晚都要结婚,遇到个极品就早点抓住了,至于了解什么的,婚后有大把的时间够你把他幼儿园的秘闻都挖出来,说不定还能让他帮你回忆起你小时候光屁股的样子。”
苏乔安听前面还觉得喻子昭说得对,听到最后一句,囧了,不过倒真的令她没那么抗拒婚姻了,叹息一声:“是我畏缩不前了。”
“记住,女人最不能做的就是看低自己。”
苏乔安点点头,真心说道:“阿昭,谢谢你啊。”
“谢我不用,到时候别问我要红包就行了。”喻子昭凉凉道。
苏乔安瞬间来了精神,“那可不行,银行家最有钱了,你不散散财也不怕身上有铜臭味。”
“哟,刚才不是还不了解人家吗,转眼都开始问我要红包了?”喻子昭打趣道。
苏乔安脸一红,不理喻子昭了。
别人的问题都能找到症结所在,然后解开,而喻子昭和景珩之间却像是一团迷雾,找不到出口,并且四周布满沼泽,如何走?只能摸索着前进。
回到家后,景珩如她所料还没回来,喻子昭也不刻意等他,十一点钟便上床睡觉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枕边清冷,景珩一夜未归。
作为一个合格的妻子,这种时候是不是应该打个电话询问一下?
所以喻子昭拨通了景珩的电话,有机械的女声从听筒传出:“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后再拨。”喻子昭没有立刻挂掉,机械的女声又重复了一遍英语:“sorry,thesubscriberyoudialedispowerr.”
像是终于确认,喻子昭轻点挂机键,然后将手机甩在了一边,去洗漱。
她今天要一个人回喻家,喻子夕那个女人见了,心里指不定怎么嘲笑她呢。
她得好好准备。
喻子昭穿裙子的时间不多,她喜欢男人一般笔挺的西裤,没有一丝褶皱,简洁锐利。
今天她却挑了一条黑白搭配的立领七分袖收腰连衣裙,裙摆微微散开,长度及小腿肚,有那么一丝复古的味道,看上去典雅高贵。
然后化妆,换鞋,出门。
喻家住在云浮山庄,和全世界所有的富人区一样,洛杉矶有比弗利山庄,东京有东京湾,香港有浅水湾,所以b市也不例外的有云浮山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