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节 夜色撩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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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情侣之旅后,感情会加上升。 或许从匆忙的身影里,找不到半点瑕疵,这就匆忙的
工作去,工薪族最大的缺陷。
旅游是一种生活质量的提升?
或者有极多的认同者。我也是投了一张赞成票。
李峰有看到了堆在抽屉的草稿,蔷薇之前说:“没写好的东西不肯让人看的。”,他的做
法全然在找骂,是在犯错?
自由的空间?
一个人是在坚持一个自己单身时定下的原则,会不会因为爱上了某一个人,就会说“此一
时,彼一时”。
蔷薇不是顽固者也更不是偏执狂。你可以认为她是个善解人意,平易近人的人。
一日,李峰有约高军到了一叫“火柴盒”的酒吧。
“什么事是穷人事,什么什么事统统叫乌龟王八蛋。”,李峰有喝了三杯酒下肚后,大喊
了起来。令他狂捉,大吼的对象难道不是蔷薇。
一个男人在酒吧背对着她的情人,在这里狂抓,大吼;这是为何?
一场旅游后,两人**碰撞,心灵交接,竟有如此神效?
原来,李峰有觉得自己堕入感情漩涡,他是怕了?
高军早已猜出端详,笑起来说,老生常谈那样“趁早结婚吧,你俩。 ”
当李峰有一听到结婚字眼,他停止大吼,他点着一根烟,抽了起来;呈现一副冷静的神情
;烟草味散在这个酒吧里,惨杂各种各样的味香水、冰酒、汗水等。
在火柴盒酒吧,买醉的人正坐在他的邻桌,一个刚二十出头,粉色窄小的连衣裙,丰满的
**,粉脸,画眉,如悬胆鼻。长披肩,身材苗条。真是低胸诱惑,春色撩人。
这个粉妆女的身边坐着两个同伴,她频频向李峰有送秋波。
有时候,高举高脚酒杯,冲着李峰有干了一杯。
高军不胜厌恶的摇着头。他真想把桌子上的酒,一下子泼到他身上。
李峰有看着正在忿忿不平的高军。
这一刻,高军的电话响了。是维奇斯打来的。他飞快跑到室外接听电话。他打完电话,回
到原来的酒桌,空荡荡的,已有服务人员在收拾桌面上的空酒瓶跟烟灰缸,而临近酒桌的三个
人也不见了身影。
他走到了厕所巡视一遍,不见踪迹。出了酒吧,打了通电话。
没接。只见回了短信“我先回了。”
高军说:“这个重色轻友的家伙,几时会是这样呢。”
高军也转身,向一辆的士挥手,上了的士。也是一阵风,离开了火柴盒酒吧。
这样的夜色谁都能买?他就算花完身上所有的钱,就算不去考虑明天,那个在地平线跳起
的太阳,接受那一缕阳光,意味着新的一天到来的——
还顾明天干嘛,真真的想明天。这一天都不能尽兴,何当天明?这种及时行乐的生活奉条
。唯有真正飘荡流浪过的人才会其中的滋味。
买醉的人是有的,更何况还有新闻在报道自杀。买醉的人,这样的夜色只属于这样的人,
或者是片刻的兴奋而已。谁又会去深究去本真。
第二天,一切从夜深沉淀下来的东西,一经过日光晒,有时会留下些什么,又是吵闹的开
始,有时便是一种反思后的人格上升。其实,后面这一种是不可能生的。人格上升——并不
是犯错的经验叠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