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九章 玫瑰情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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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月高悬,如水的光华洒落而下,整座地下城市都笼罩在一片朦胧的月辉之中,仿佛穿上了一袭轻纱,
这血族果然是能人辈出,竟然能够想到在这山腹之中开出一座城市来,这里才是真正的暮光之城,果然名不虚传,不见阳光,部分昼夜,在这里永远都是月华洒落的夜晚,最适合血族的居住。 ﹤
这座城市这么大,怎么才能找到审判之刃的下落?
我便开口道,“石兄,你觉得审判之刃会不会在这里?”石破天惊满是好奇的四处打量,仿佛要在这夜色朦胧中找到审判之刃的下落。
石破天惊沉思了一阵道:“如果说血族是想用审判之刃来一通血族,结束持续了千年的圣战,那么我觉得审判之刃在这里的可能性不大,至少现在不在暮光之城。”
“哦,何以见得?”
“你看,此时暮光之城很是宁静,如果要一统血族,魔族与密族之间少不了一番血战,我想这审判之刃刚丢没有多久,不可能有人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一统血族,那就只能说明现在他们还在做着准备工作,并没有开战。”石破天惊的一番推理很有见地,众人纷纷点头。
“如果这审判之刃确实落入血族手中,那这场血族的内战不久将会上演。”龙啸天撸了一下胡须,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那我们还要不要在这里等下去?”叶凡说出了心中的疑问,毕竟此行的目的主要是从斯坦因的手中夺回水龙珠。
我很明了叶凡这句话的意思,兄弟也是为我着想,毕竟我们不是独行侠,不能在外面停留时间太长,一旦天狼佣兵团出现什么变故,就鞭长莫及了。
作为暂时的队长,我扫视一圈后,说道,“还是听听大家的意见,不过我倒是觉得好不容易来到这暮光之城,怎么说也该在此地溜达一番,也算是不虚此行了。”
其他人自是没有意见,石破天惊露出感激的深情,只是看了我一眼,那意思不言而喻。倒是叶凡这小子朝我做了个鬼脸,满含幽怨,怪我忘了此行的目的。我微微笑了笑,在叶凡的肩膀上拍了拍,表明我心中有数。
做人不能太自私,义气不只是挂在嘴边的一个词,既然朋友的任务到了这里,那就该尽最大的努力帮他完成。虽说和石破天惊认识的时间不长,也没有太多的交集,但这种朋友属于那种淡如水的君子之交,换命交心却不拘于形式,是真正的朋友。
行程定下之后,大家排好队形,开始游览起这暮光之城。随着我们的探索,越的惊奇,这地下不仅仅只有一座暮光之城,这里自成一片小世界,城外的地域更加广阔。
暮光之城里就像人类主城那样,也有形形**的npc,在城里的吸血鬼是不会攻击玩家的,相反,在这里可以接到很多任务。一旦出了城,外面的吸血鬼立马会对你下口。
一看这里并没有什么危险,于是大家商议分头行动,在城里转转,看能不能捞些好处,众人分散后,我沿着一条主干道走了数百米后,看到左侧有一条狭长的小巷,里面隐隐有灯光闪烁,我便迈步走了过去。
这条小巷子幽深寂静,也看不到血族npc的出没,青石板铺成的路面,少有人走的缘故,竟然泛起浅浅的青苔,给这死寂的世界平添了一份生机。
脚步声窸窣,朦胧的身影斜斜洒落在地,一个人的时候,时间总是显得那么漫长,也不知过了多久,仿佛走了一个世纪,却依然没有看到巷子的尽头。
身下的影子越悠长,我知道这是离城中心越来越远的缘故,因为那轮银月挂在城市的最中央,就在这时,我现那灯光依然近在眼前。
灯光竟然是从一个叫做玫瑰情人的酒吧里透出来的。我抬腿迈步上了五级台阶,伸手去推那虚掩的木门,吱吱声响起,如久未赶路的车辕一般。灯光从打开的门缝里淌了出来,可以清晰看到木门上的灰尘扑簌簌往下落。深巷里久未迎客的酒吧,还会不会有人在?
带着心中的疑问,我走进了玫瑰情人,让我意外的是,在吧台里坐着一个贵妇人,岁月的风霜带走了她的青春却抹不掉她身上的优雅,伛偻的身子深深的陷在黑色的披风里,一缕银色的丝从斗篷里滑落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