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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离乡东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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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采臣连忙脱下被汗水浸湿的衣衫,用热毛巾擦了擦身子,而后,换上了一身干净整洁的长衫,背上竹制的书箱,牵马而出。

他与燕赤霞的马皆是聂家大爷所赠,燕赤霞的那匹是黑色,而他手上这匹乃是褐色。

为了能够尽快的救醒自己女儿,聂家大爷所赠二人之马,自然皆是百里挑一的良马。

就拿宁采臣手上牵的这匹来说,头面平直而偏长,耳短,四肢长,骨骼坚实,一看就是耐力极强,脚力惊人的良驹,且价值不菲。

牵着它走出了自家门口,一路上,宁采臣倒吸引了不少邻里亦或惊讶,亦或羡慕的目光。

这让宁采臣不由停了停胸膛,脸上露出了一丝得意之色。

此情此景,与他前世买了豪车返乡时,邻里看向他的目光如出一辙。

其间,也有与宁采臣相熟的人瞧见了,直接一脸笑意的挖苦道:“哟,这不宁采臣吗,从哪里借来的一匹如此上好的宝马?在你手里岂不是“太监穿龙袍”,显得那么不伦不类?”

宁采臣闻言,并未回话。

而后,板起了脸,故意露出一副不屑与轻蔑的模样模样,当着那人的面跨马而上。

这般行为,无异议白纸黑字在脸上写着“这是老子的马,少在一旁说风凉话!”

如此,更是将那人气的牙痒痒的!

毕竟,一匹好马的市价最起码在二十两以上,哪是一般的平民百姓能够买得起的,又如何叫人不眼红?

跨马而行,自然速度一下便快了许多,不消片刻,便出了自己所居住的村子。

出了村子四五里地后,意外的又遇上了再度进城摆摊的“隔壁老王”。

宁采臣笑着打了声招呼,老王一改了往日的倨傲,连忙拱手回礼。

自那日在他岳父吴屠夫家回来后,老王已将宁采臣视为能“驱妖辟邪”的神仙人物,连他岳父吴老爷都对其恭敬又加,他又怎敢再像以前那般眼朝天上看人?

告别老王,在郊外的官道上,宁采臣一夹双腿,直接纵马飞驰起来。

一口气跑了一上午,出了郭北县向东约莫有三十里地,见到有条溪水,便停了下来。

此处已是人迹罕至的荒野,除了偶尔托运货物的商用马车疾驰而过,其他便再无活人。

宁采臣牵着马,下了官道来到小溪旁,让马儿喝水休息了一番,自己也用溪水洗了洗脸,歇上片刻。

他突然想起一事,由于在此世自己并无长途外出的经验,并不能保证每日赶路都能寻到有人居住的村落或集市落脚,那是不是意味着,大部分都晚上,自己都要在荒郊度过?

“不行,不行!”

宁采臣连忙摇了摇头,深秋时节,入夜已与寒冬无异,荒野外是万不能睡觉的。

“罢了,先填饱肚子再说,我还真不信一路下去遇不上一处人家。”

宁采臣自语了一声,从背负的书箱里掏出一口是不大不小,刚好够一人吃的砂锅。

里面盛了点米,用溪水淘了一遍,而后捡了几根干树枝起火,将砂锅放置在火上,不一会儿,便一阵饭香弥漫而出。

此番出行,身后的竹箱除了几件换洗衣服之外,所盛放的便都是食物,大米、腊肉、烧饼之类。

当然,因为竹箱容量有限,这些吃的支撑不了宁采臣几天,可只要到了下一个镇子再补给便是了,毕竟,宁采臣现今可不差钱。

白米饭就着腊肉,宁采臣是食指大动,吃的不亦热乎。

可吃了没两口,便见到一旁的密林里有脚步之声传出。

宁采臣抬头瞧了瞧,竟见到了一名女子,眼神勾人的盯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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