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 与王雷同(2 / 2)
便有堡主叹道:“县令行事,与蓟王颇多雷同。”
不说还好。此言一出,士气更衰。
“此宴,去是不去?”又有人问道。
坞堡有近有远。家底有厚有薄。强者不愿屈就,弱者降意已生。难有共识。于是不欢而散。
约定之日。果有临近县城之堡主,如约而至。人数约莫少半。大半堡主借口未至。
宴会设在长公主行宫。与会诸人,受宠若惊。长公主虽久居洛阳,不常往来行宫。然宫中用度,皆类比藩王。此等席面,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又见县令,颐指气使。宫中奴婢,俯首帖耳。丝毫不敢忤逆。
诸堡主众目相对,苦乐自知。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县令举杯起身:“诸位皆知,宋某此来,乃为长公主办事。所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长公主身居洛阳,不知民间疾苦。县中属吏,宫中奴婢,竟绝俸半载。又闻蓟王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诸位,以为然否?”
便有堡主起身答话:“明廷所言极是。先前之所以拒不纳赋,只因外有黄巾流寇,内有贪官污吏。可谓外忧而内患。如今外忧内患,悉数剪灭。我等自当足额补齐。”
“诸位,以为如何?”
“我等,皆如此想。”
县令欣然点头:“又闻县中百姓,多避入坞堡,沦为奴仆佃户。可有此事?”
“确有……此事。”贵人当面,如何敢隐瞒。
“悉数放归,既往不咎。如若隐藏,数罪并罚。”县令掷地有声。
“喏!”
“与我满饮此杯,请。”县令举杯相邀。
“请”众宾客同声回敬。
落杯后,县令目视东席:“黄丞何在。”
“黄邵在。”黄邵起身答话。
“今日未赴宴者,明日请来一见。”县令轻描淡写。
“喏!”黄邵杀气腾腾。
夜宴欢声笑语,尽兴而归。
翌日破晓,数千精卒,坚兵利甲,杀奔而出。
所向披靡,攻破坞堡。将一未曾赴宴堡主,举家押回。堡中积粮,皆分与奴仆。兼并良田,皆还于佃户。又迁千户黄巾众入住堡中,屯田自守。
如此反复。三日破五堡。分迁黄巾五千户。得金玉珠宝,丝绸铜钱,兵器甲胄无数。县令犒赏三军,一时欢声雷动。士气冲冠。
以战养战,黄巾得心应手。与先前之大不同,便在“师出有名”。
县令乘胜追击。四下敕令。
近郊小股黄巾,纷纷来投。日聚数百成千。积少成多,不断壮大队伍。再破五堡。共计分迁万户黄巾众,与堡中原有居民杂居。坞堡遂改城邑。称“黄巾坞”,或“黄巾固”。
“汉末黄巾保聚于其地,因以为名。齐人谓垒堡为‘固’。”
换言之,黄邵或是齐人。
县令一时名声大噪。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