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深421米:我觉得我不爱你,整个人都变得特别美好(1 / 2)
坑深421米:我觉得我不爱你,整个人都变得特别美好她眼睛看不见,几度要摔倒,但握着她手腕的男人还不至于让她摔倒,所以几步之后,他就直接将走得太慢的女人打横抱了起来。
才走了几步,就被拦住了。
陆笙儿站在前面,一双眼睛极其的冷,就这么看着他们,甚至带着那么几分挑衅。
男人看到她,也不过微微的皱起了眉,随即凉薄的吐出一个字,“滚。”
陆笙儿睁大了眸,眉眼有轻微的不可置信,似乎没料到他会是这样的态度,好几秒之后,她反倒是冷笑着,“你不是要讨好她,怎么不收拾我呢?”
男人眉目勾勒出某种极冷的温度,有妖异的颜色从眉梢掠过,随即便是凉薄低笑,剥削的唇撩起,“不用着急。”
这四个字里装了多少阴暗和血色,陆笙儿不懂,晚安也不是很懂,但是盛绾绾多少明白现在抱着她的男人是谁,顾南城更是清清楚楚的明白他的作风。
利落的人喜欢手起刀落。
还有人喜欢钝刀磨骨,然后看着猎物无路可逃却无知的挣扎。
薄锦墨抱着手里的女人离开,外面是围得水泄不通的记者,但保镖已经自动的维他们开出一条路,盛绾绾被他抱着,只听到嘈杂喧哗的吵闹声。
上了车,一切都隔绝在外面。
薄锦墨低头给她系安全带,听女人清哑慵懒的道,“你想对她做什么?”
“难不成你还要替她求情?如果不是你们命大,现在就是沉在江底被鱼啃得只剩下骨架子,哦,我忘记了,我还没告诉你,虽然当初你最大限度的护住了孩子,在车祸的过程里他只受了轻伤,但是掉水里让他留了点后遗症——”
盛绾绾脸色大变,声音也跟着一下子提高,唇色有些苍白,“他现在在哪里?怎么样了?你自己没有时间带着他,那就把他还给我!”
男人执起她的手指,唇瓣落在她的指尖,那亲吻的姿势像是膜拜,低低的问道,“只要你需要,让我多陪陪你,我们把七七要回来,然后把七七的哥哥也带在身边,以后我们一家四口一起生活。”
他气息安静,冷冽,却让人汗毛竖立。
盛绾绾的眼睛看不到,她只觉得自己在黑暗中被一只鬼盯着一般。
冷嗤,“就算是最寻常的男人想泡女人,是不是也得先拿出点诚意出来?你扣着我儿子让我寝食难安,也配说爱我?”
车内沉静了一会儿,才响起男人的声音,“他身体太弱,长大后也多半是根弱秧子,军队是最能板正体质的地方,那里适合他,不带他见你是因为最近半年的封闭式训练,等你眼睛手术了我差不多就能领他见你。”
他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她一点都不知道。
半响,盛绾绾才冷漠道,“他不能见我,那你带我去见他。”
男人伸出了手,指间把玩着她过肩的发,喃喃的道,“我觉得,你还是留短发更漂亮更漂亮,不如我现在带你去剪掉?”
少女时期,薄锦墨喜欢留长头发的女孩,所以十四岁开始,她一直都是长发。
但又不想显得她好像模仿陆笙儿,所以她将长发烫卷了。
之前被他弄瞎了眼睛,为了打理方便,她直接全部剪掉了。
她冷笑,“我记得你喜欢长头发的,他说你虽然失控了,但仍代表他的意志,怎么喜好被扭曲得完全相反了。”
他微微的笑,低低的答,“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是短头发……像个小公主,很漂亮。”
盛绾绾一震,她已经不记得那么多年的自己是什么模样了。
她忽然有一种很奇怪的念头,便直接问了出来,“因为讨厌第一次见到的我,所以薄锦墨才喜欢长头发的,是么。”
“嗯,”薄锦墨看着她因为常年不见阳光而白希得过分的脸蛋,他附下身,慢慢的靠了过去,想要吻上那血色不明显的红唇,声音如呢喃,“他不喜欢你,我喜欢。”
她别过了脸,那吻便落在她的脸颊上。
盛绾绾坐正了身体,淡淡的道,“你想怎么对付陆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