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地精也是可以杀绝种的(2 / 2)
酒客们都大笑起来。他们当然并不怀疑潘龙是否真的能杀光这附近的地精,只是觉得事情好笑而已。
一个粗豪的酒客还边笑边说:“怪不得地精杀不光,原来是没赏金的缘故!”
“这么说也没错啊,要是杀地精也有赏金,我也可以提着棍子和斧头去杀地精。别的打不过,地精还打不过吗?”
“是啊,哪怕一个地精一个银币也好啊,几十个人一起出去,权当散个步,顺便杀上十个八个地精,回来大家聚个餐的钱就有了。”
“那样的话,地精或许真要被杀绝种了。”
“不怕,地精什么都吃,我们可以挖个大坑,在里面养地精”
醉鬼们越聊越开心,话题很快就滑向了“贪官和是强盗,哪种比较适合喂地精”之类方面,明明是毫无意义的选择题,他们偏偏争论地很热闹。
潘龙没加入争论,对他来说,这些东西都差不多。
有赏金的,宰了去领赏。
没赏金的,宰了挖个坑埋了。
反正无非是一刀的事。
在这个世界如此,在九州世界也是如此。
老爹教过他,如果惹到了什么不像是会善罢甘休的人,就一刀结果了他。不管将来会有什么麻烦,结果了一个,麻烦总归能少一分。
“那么如果我遇到一个恶棍,但他没有惹到我呢?”当时,潘龙如此问道。
老爹用看傻瓜的眼神看着他:“如果你杀得了他,那你就已经惹到他了;如果他杀得了你,那他就已经惹到你了。正邪不两立,懂?”
“如果是正派中人,但我们之间有误会呢?”潘龙继续问。
“男人之间没有误会。”老爹说,“如果有误会,表示你们酒喝得还不够多。”
这就是老爹闯荡江湖的经验之谈,潘龙始终觉得,幸亏老爹大多数时间都在北地闯荡,要是去南方的花花世界,没准他早被别人坑死了。
不,他那么阴险,一直隐藏着自己最厉害的本事,连亲生儿子都不知道,或许他坑死别人的可能性更大。
用冷水冲洗了两遍,再在加入了迷迭叶沸煮液的热水里面泡了大半个钟头,顺便扔掉了那身旧衣服,换了一身全新的旅行者束衣,潘龙总算是闻不到自己身上的血腥味了。
当他重新来到旅馆二楼大厅的时候,班力特满意地笑了。
“小伙子,你现在才像个冒险者的样子。”矮人愉快地说,“之前的模样太吓人了,不该那样的。人赚钱,是为了让自己活得更好。可不能为了赚钱,就让自己活得不像个人!”
潘龙道了谢,要了一份普通的食物,吃饱喝足之后,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打开角色面板,他看到自己的等级已经到了六级,装备栏里面,则有1024金币,几瓶解毒药水,一枚不知道用处但明显蕴含着魔法力量的戒指,还有一条怪异的腰带。
这些是他最重要的战利品,别的都无关紧要。
那几瓶解毒药水,是一个住在旅馆里面的兰德林老太太给他的,老太太听说他是个很靠谱的冒险者,就找他帮忙清理自己家里的毒蜘蛛,这几瓶药水自然是“任务补给”。而那条腰带,则是打翻了那个食人魔得到的,十分的诡异——他记得这东西带着诅咒,曾经很好奇地活抓了一只地精,强行给它戴上,然后也没看到它发生多明显的变化。
无非是公地精变成了母地精。
打死那个地精之后,这条诅咒腰带就可以拿下来了,但潘龙琢磨着自己是不是可以找个爱好比较独特的阔佬,然后把它卖出去?
一条能男变女的腰带,似乎很有趣的样子啊
但在这小地方,它可卖不出价钱。想要让它卖出符合它身份的价格,必须去大城市。
比方说,宝剑海湾一带最大的城市,博德之门。
那里有足够多的有钱人,可以为这条除了玩乐之外别无用处的腰带开出大价钱。那里也有更多的任务,更多的机会,能赚到更多的钱。
更重要的是,只有到那种大城市,才能够买得到诸如“次元袋”这样比较高级的魔法物品。
当然,要从这里去博德之门,路还是挺远的。他准备先去附近的贝尔苟斯特,再看看能不能找点事情赚点钱。
而且,兰德林老太太的家也在那里,他可是答应过人家,要帮她做个“大扫除”的。
第二天一早,潘龙赶着洗刷干净的马车(为此他花了两个银币,负责洗刷马车的旅馆伙计还表示这是
友情价),离开了友善之臂旅馆。
“伙计,如果我将来需要找你帮忙的话,你可要给我打折啊!”班力特老板笑呵呵地说。
潘龙用一个大拇指作为回答,挥挥手,径自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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