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五章 地城争夺战:仙道(2 / 2)
一片光在他的身体穿过墙壁的时候,沐浴在他的身上。
鲜血布满了整个封闭的旗室,出光明的那个人影转过身,用林凌很熟悉的一种淡漠表情看着他。
“仙道?”林凌觉仙道的身上也穿着一件旅者罩衫,仔细看的话,还能在上面看见一个战团纹章。那围绕着光辉转动的铭文在他的注视下逐渐变为可供解读的文字:重剑阿拉冈赛铎碎片古铁之主、神圣鹰团的继承人、不受规则约束者——战团编号:oo!
“英雄联盟方第一战团的团长,奥术法师零。”
仙道的声音没有林凌想象中的高傲,反而透露着一丝平和与安宁,就像是一个与同好谈论着哲学的文学年轻:“找我有什么事吗?”
“只是想看看让某人那么忌惮的你是不是长了三头六臂。”
林凌毫不掩饰他的好奇。
“某人?阎罗鲨?”仙道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围绕住他的光辉顷刻间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轮荣光,浮现在他的身后,“只有和我争夺古铁的阎罗鲨知道我的存在,也只有他会忌惮我。”
林凌点了点头,在他前一世长达十年的《永恒》生涯中,仙道也只抛头露面过一次。由此可见,这个人不是一个爱炫的人,他似乎更愿意默默无闻玩自己的游戏:“冒昧地问一下,等级榜榜……”
“不是我。”仙道打断了林凌的问话,指了指胸口的战团纹章道,“不受规则约束者,意味着不会被任何榜单载入,也不会被等级壁垒阻拦,我现在的经验值高达29级37%,那个人的经验总值只有28级33%,你要是想来打听等级榜榜的消息,我只能告诉你,你找错人了。”
“像你这样的不受规则约束者有很多?”
林凌再一次问道。他想要搞清楚比自己强的到底有多少人。
“你的问题涉及了一个保密条例,但你也在那个预选名单中,也有资格获得我目前从事的工作。”仙道说出一句没头没脑地话,“英雄联盟方如我这般的大约有三人,另外两个中的一个可能你不愿意见到,还有一个没有正式落实职务,但是夏家子女……你明白了吗?”
“夏娃?”林凌没想到夏娃也属于“不受规则约束者”的范围。不过,这到可以解释前一世的夏娃为什么一旦以剑圣娲皇之名闻名于世后,本人就变得出奇低调的原因了。
仙道缓缓点头,他接着开口道:“地下世界也有三人,其中两人等级出了班恩地城争夺战的系统征兆范围,毕竟我们的权限是系统赋予的,再大也大不过他。我是为了应对另一个人才来参加的班恩地城争夺。”
“那永夜议会呢?”林凌继续刨根问底。
难得遇见一个“业内知情人士”,他当然不会放弃这个千载难逢的讨教机会。
“毫无头绪,永夜议会的人员选定不是我们这个圈子,他们指定的人和你一样,都是普通的玩家。”仙道忽然叹出口气,拔出了剑,缓声说道,“闲聊的时间差不多了,我得和你说说我们的工作职责。”
圣骑士特有的正义之怒光影浮现在仙道的身上,消失的圣光从他脑后的那轮荣光中迸出来,勾勒出黎明钟楼的幻象。
系统提示:你已进入荣耀领域,施法时间增加3o%、任何针对你的神术伤害都会导致你陷入瘫痪。
荣耀灵气……
林凌的手按住背包中的一瓶药剂,药剂携带足够的他不惧怕单纯地荣耀灵气。
等级差带来的巨大的命中、防御与抗性减益,才是他最头疼的事情。
“简单说,我们这些人是用来测试脑,也就是运行《永恒》系统的级计算机的计算压力,顺带人为地排除一些可能对我们测试工作造成威胁的人。比如你,我知道这听起来很不可思议,还有脑残,但这是我们的工作。”仙道说出了不受规则约束者们的工作内容。
黎明钟楼的钟楼声从幻象中传出。
“你不怕我使用摄像精灵把这一切都公布到网络上?”林凌的右手握紧闪电权杖,一个29级的圣骑士,不朽信仰,还跨职学习了神圣幻象并且神圣幻象的等级已经高到可以模拟出黎明钟楼的影像。
这样的对手,要怎么打?
“你所在的整个网络由脑控制。摄像精灵无法记录我们的影像,无法记录我们的声音,我和你的交流不会存在任何系统日志里的文字记录中,只要我们不主动现身,不主动告诉你我干了什么,你永远不会知道我的存在。”仙道看到林凌紧绷的表情后,突然流露出一丝捉弄的笑容,他收起剑,微笑着说道,“别担心,我今天不会对你出手。我说过,你在候选者的后补名单中。”
“你以为我听你说了这些后还会心平气和的走出去,当作自己仍然是玩一个游戏?”林凌不悦地看着仙道,厉声质问道,“不受规则约束者是吧?这种工作我才不想干。你们要测试服务器压力可以选择那种压力软件,为什么要参与游戏,干涉我们的游戏?”
“本质上,我们这些人和黑暗理事会没什么区别,都是拿钱干活。”仙道心平气和地回复了林凌的质问,“我们当然别有所求,不过我们如今的一切都是靠我们自己争取而来的。干涉你们的游戏?哈,这个世界不止是你们的世界,也是我们的世界,没人能单纯的占为己有!”
轰隆!
旗室的封闭墙在他们的身后崩塌,仙道完成了对于军械库的占领。
“我会查出你们的底细。”林凌转过身大步走出旗室,他在离开前,驻足说道,“然后把你们连根拔起,如同对付黑暗理事会一样。”
“不,你不会。”仙道摇了摇头,平静地说出了一个事实,“因为你也在追求像我们一样的,肆意妄为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