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想出名(1 / 2)
李牧和陈婉抵达金陵大学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多了。
在金陵大学体育馆内,舞台和音响设备早在下午就搭建完毕,比赛将从晚上八点开始,持续到十一点钟,不过由于乐队演出的特殊性,所以从四点钟开始,参赛乐队就已经开始在体育馆集结,先抽签决定参赛顺序,再按照抽签的反顺序进行调音。
据说这次整个南苏省报名参加比赛的有五十多支乐队,要分三天比赛,今天是初赛第一天,有十六支乐队参加。
这五十多支乐队,在初赛之后将选出八支,然后参加省区的复赛,只有复赛的冠军才有资格参加在燕京举办的决赛。
此时,张克轩的“金陵制噪”乐队已经完成抽签和调音,他们是今天十六支参赛乐队的第九位。
见到李牧,一直在紧张看着别人调音的张克轩终于缓和了些许。
李牧见他坐立不安的样子,忍不住调侃:“不就参加个三流比赛吗?瞧你紧张的,没个出息。”
张克轩以及另外三人,一听这话顿时都炸了。
“什么叫三流比赛!”
“这是全国性的乐队比赛好吗!”
“这是多家卫视合作,初赛就会在电视台播出的好吗!”
李牧见四人一副怒气冲冲的样子,连连摇头。
这种比赛,就算是全国性的,也不可能做到一流影响力,因为现在的电视台都还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做大型选秀节目的魄力和勇气,无论是大陆的电视台,还是港台地区的电视台,他们都还没有察觉到选秀市场的广阔,以前也不是没有唱歌比赛、跳舞比赛,但没哪一家真能把影响力坐起来,所以他们才会搞这种多家卫视合作的比赛,分摊成本,小打小闹几下。
看来,选秀节目的春天,还是要等到芒果台的《超级女声》问世啊!在那之后才有了快乐男生、华夏好声音这种全民选秀节目。
李牧不由打量起张克轩四人,说实话,从他们的造型、打扮,再到他们乐队的名字,都是标准的扑街货,压根就没有红的可能。
摇滚乐在国内毕竟是小众审美,而且,大部分的摇滚乐队,重形式多过重音乐,就比如张克轩他们,连自己适合的音乐风格都没找到,但摇滚范儿却是非常浓郁,每个人都是皮衣皮裤,头发最短的也差不多要到肩膀,长的如张克轩,基本上到胸前了,这样的造型一点也不帅,丢到燕京或许还有个别女文艺青年会喜欢,放到全国,压根就没什么市场。
李牧开始担心,《李白》这首歌,会不会真的砸在这帮大长毛的手里,然后再过几年,被某个参加选秀节目的参赛选手不经意的唱红,就比如宋胖的那首《董小姐》,让人唏嘘。
宋胖之所以自己没把《董小姐》唱火,一方面是签约公司不给力,另一方面他自己的形象也确实很难火起来,再怎么运作,也就是歌火人不火。
就在四人忿忿不平时,李牧忽然问张克轩。
“你能把你的大长毛都撩起来,让我看看吗?”
李牧的话让连同陈婉在内的五个人都愣住了。
“干……干啥啊?”
张克轩感觉有些怪异。
李牧淡淡道:“看看你有没有红的潜力。”
众人面面相觑,如果换一个对张克轩提出这样的要求,或许他就立刻给对方一拳了,但这话从李牧嘴里说出来,他虽然别扭,但犹豫片刻,还是伸手将所有的头发都弄到脑后,将整张脸都露了出来。
李牧点点头:“眉清目秀,还不错。”
张克轩脸色有些发黑:“什么意思啊?”
李牧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忽然来了兴致,打量着张克轩,笑问道:“你们为什么要玩摇滚?”
“喜欢呗!”张克轩随口答:“摇滚是一种精神,牛逼。”
李牧又问:“那为什么留大长毛?”
叶天明道:“靠,用燕京话怎么说的来着,范儿啊!”
“什么范儿?”李牧皱了皱眉:“是装逼的范儿吧?”
叶天明急了,刚想反驳,李牧又问:“你们参加这场比赛,真实目的是什么?”
“证明自己。”
四个人回答的都很干脆,异口同声。
李牧不留情面的问道:“花钱买我的歌来证明自己?”
四个人一下红了脸。
李牧便道:“想出名就直说,我可以做你们的幕后推手并给你们创作歌曲,只要你们听我的,我有把握让你们成为国内最火的乐队。”
“真的?”
李牧微微一笑:“想火太简单了,可以是歌火,可以是人火,也可以是人和歌一起火。”
四人如看怪物一样看着李牧,他们想不明白,李牧为什么把成名说的这么轻描淡写。
对李牧来说,此时已经有一个商业雏形开始在脑海中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