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戏里戏外(2 / 2)
郑德显眼眸一亮,“凌郎的意思是……”
凌云笑道:“丁二爷不是看上了宋姑娘的丫鬟,三郎成亲后把那丫鬟许了他就是。还有,千玉,丁二爷对千玉可是肖想了一个多月,千玉扮相好,演大花旦最拿手,到时管保让丁二爷看呆了眼。有两个娇娇滴滴的人儿勾着,丁二爷哪能不尽心尽力?”
郑德显大喜过望,眯着眼思忖片刻,蓦地站起来,“我这就去寻他。”
凌云随之起身,伸手勾着郑德显的脖子,娇声道:“丁二爷男女通吃荤素不忌,三郎可不能跟他学坏了。”
郑德显挑起他的下巴,呢喃低语,“我心里只凌郎一个,再不会有别人。”
要寻丁骏很容易,中午在摘星楼,下午就在千家班,都是演乐胡同一带。
郑德显看着天色不早,先在摘星楼订了席位,然后兴冲冲地去千家班的草棚子。
千玉有事告假没上台,丁骏正无聊,两只眼睛四处转悠着想找点乐子,瞧见郑德显,就乐呵呵地跟他到了摘星楼。
进雅席时,郑德显使个眼色,丁骏心知肚明,将随从留在外面,低声问:“神神秘秘的,找哥哥有什么好事?”
郑德显不说话,先斟满两杯酒,笑呵呵地端起一杯抿了口,“自然是大好事。”酒杯一放,夹了块卤牛肉细细嚼了,问:“哥哥近些日子总在千家班听戏,这千家班是戏好还是人好?”
丁骏色眯眯地笑道:“唔,戏好,这人呢,更好。兄弟见过那个当家的花旦没有?艺名叫千玉的那个,嘿,绝了,那扮相那腰身,比女人还女人,一个媚眼飞过来,能叫你魂儿都飞了。”
郑德显笑得含蓄,举杯轻轻碰了碰丁骏的酒杯,“看来哥哥尝着滋味了,恭喜哥哥。”
丁骏沮丧不已,“尝个屁,三四百两的银子砸下去,就摸了两下手,不过……值!”
看到丁骏的模样,郑德显心里早有计较,不动声色地问:“比起小市街的小娘子如何?”
丁骏蓦地想起以前见到的温婉女子来,心里又是爱又是恨,“那小娘们够泼辣的”,一口喝了杯中酒,将酒杯顿在桌面上,“若有朝一日落在哥哥手里,哥哥绝不能轻饶了她,总得爽上十回八回才行。可惜,哥哥这几日忙,没功夫去逮她。”
郑德显笑着又给他斟满酒,慢慢道:“说起来,兄弟倒有个法子……兄弟倾慕那人良久,可惜中间出了那么一档子事,我娘死活不让人进门,无奈兄弟只能出此下策。”
“没想到兄弟竟是个多情的种子,”丁骏感慨不已,拍拍胸脯道:“这不算什么,都包在哥哥身上。不过可得说好了,成亲后那丫头可得归我,兄弟不能美人在怀就忘了哥哥。”
郑德显忙起身长揖,“兄弟多谢哥哥成全,丫头的事绝对没问题。那个千玉,只要咱们计划妥当,早晚也是哥哥的人。”
两人说说笑笑吃吃喝喝甚是投机,直到各自都有些醉意才依依不舍地告别。
秦镇心情也不错,看着方桌上一摆溜放着的三十二个磕花饽饽,越看越开心,越看越欢喜。
那人心思怎么会这么巧?这简直不是饽饽,而是一幅幅精致的画,你说饽饽做得这么精致,教人怎么舍得下口?
一套才十文钱,太便宜,应该卖二十文,不对,卖十两银子才合适。
远山与近石惊愕地对视一眼,再度将目光投向大爷秦镇。
大爷是不是魔怔了,这哪儿是看饽饽,简直就是看心上人,那眼神柔得能拧出水来。
要真是看心上人就好了,可现在是对着三十二个硬面饽饽,这场景太吓人了。
远山与近石这两天得了个差事,就是找卖磕花饽饽的点心铺子,而且大爷还特地指明了,别的地方的不要,单要演乐胡同的。
两人找了好几天没找到,好容易今天有铺子开张,远山眼尖,一下子瞧见里面摆得磕花饽饽,立刻冲上前,一个不少地买了全套。
大爷见了果然高兴,骑着马就往演乐胡同冲,可惜铺子已经打烊了。
远山到隔壁酒楼转了一圈,打听到点心铺子的掌柜姓崔,是个矮胖子,打杂的是他婆娘,年纪已经不小了,白案倒年轻,二十出头,可惜是个少年郎。
远山蓦然心惊,七月末,大爷曾跟安国公府的丁二爷抢过小倌,捱了侯爷好一顿训斥,这次,不会是故态复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