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六章:血若琉璃(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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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门左道有一脉道统,修炼过大自在魔尊传下的魔功,才需要食人饮血吞魂,借此喂养因心瘾而滋养出的魔种。 ≈
妖修一脉也有些修士,因生性嗜血,也有杀人吃心肝的怪癖。对于他们而言,他们吃人就好比人吃牛羊,并非是残忍狠毒,实在是天性如此,就相当于老虎吃狼,狼吃羊,羊吃草。不过,近几万年来,喜好吃人的妖修已越来越少。只因许多妖修在修炼有成之后,喜欢化身为人,诸如先前的蛤蟆道君,便是如此。既然喜欢化身为人,自然就渐渐断绝了吃人的心思,若再吃人,岂非有一种餐食同类的恶心感?
邪魔外道当中,有不少稀奇古怪的邪功诡法,有靠吃人增长修为的,也有靠吞噬人魂来壮大自身魂魄的,也有用妇女胎盘炼丹,用活生生的婴儿入药,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正常仙门中人,谁会喜好人血?
仙门正宗,又怎会喜好饮血?
“我不饮血。”
横江摇头拒绝,却把手中酒坛举了举,道:“这酒……不需前辈拿东西换,只要前辈不嫌弃我对坛而饮,我请前辈喝就是。”
“爱酒之人哪会顾虑这些?”
青衣胖子接过横江的酒坛,又从怀里掏出一个大碗,咕噜噜倒满了,旋即将酒坛还给横江,一小口一小口品着酒,连喝了十几口,才砸吧着嘴唇,意犹未尽道:“那些表面上说喜欢喝酒,却觉得别人喝过的酒不干净,嫌别人嘴脏,这等人都是伪君子。恰好我是真小人,不是伪君子,我见了美酒在前,高兴还来不及呢,怎会嫌弃?”
横江点点头,不再多言。
他和这青衣胖子初次相识,只隐约猜到对方必定是前辈高手,却不知其来历,自然要谨言慎行。至于这青衣胖子刚见面就提起以人血换酒之事,横江到未曾放在心上。虽仅此一言,横江就猜到了,这青衣胖子多半是看透了他曾修炼魔功,如今正受心瘾折磨,这才有此一说。不过,横江却不担心青衣胖子因此而对付他。
仙门中人修炼了魔功之后,最多也就是堕入旁门左道,甚至于邪魔外道。可不论旁门左道还是邪魔外道,都是仙门道统,都能来此参与仙魔之战。以常理而言,这青衣胖子断然不会因为此事,对横江大打出手。
青衣胖子慢悠悠的喝着龙泉酒,等到碗底酒空,他竟毫无风度伸出舌头,把酒碗添得干干净净,再砸吧砸吧着嘴收起酒碗,他也不再问横江要酒,只斜着眉眼打量了横江许久,突然问了一句,道:“难受吗?”
横江点点头。
青衣胖子眼神一闪,衣袖里冲出一只金灿灿的手掌,由上往下,包饺子一样,裹向横江。
横江尚且来不及反应,双脚已被金光禁住,动弹不得。
青衣胖子则一脸猥琐的飞到横江面前,掏出一柄寒光闪闪的刀子,在横江面前晃了晃,随即刀锋挥落,用力一划……
横江面不改色。
只因青衣胖这一刀,没有落到横江身上,而是在胖子手掌上,割出了一道狭长的伤口。那掌心皮肉翻转之处溢出的鲜血,竟流转着丝丝缕缕七彩光芒,就好似青衣胖子体内流淌的不是人血,而是七彩琉璃融化而成的融液……
横江只看了鲜血一眼,脸色乍然变白。、
青衣胖子不爱好意的怪笑着,把手中在横江面前,晃来晃去。
如今,横江双腿被青衣胖子用金光困住,动弹不得,进不能进退不能退,只能闭上眼睛,以抵挡鲜血的诱惑,眼不见为净。可即便如此,横江身躯依旧在颤抖着,就好比有千万只蚂蚁,在他心中爬来爬去,心痒难耐。
对于修炼魔功之人而言,人血最具有诱惑力。
越是修为高深之辈的鲜血,越是鲜香甜美。
青衣胖子也不知是何种修为,就连一身鲜血,也变得七彩如琉璃,他的血对于横江而言,有着无与伦比的诱惑力。
当横江闭上眼睛之后,青衣胖子竟把手放到了横江鼻子前,问道:“香不香?”
横江心中已有怒意,沉声说道:“我与前辈无冤无仇,前辈何故如此?”
“好玩啊!无聊啊!难道你不知道,活得越久,生活就越无趣,越无聊么?既然无聊无趣,人生总要找点乐子才行。今夜我无聊至极,难以入眠,见明月高悬,就来此赏月,本以为这一夜我会过得淡寡如水,没想到老天有眼,让我遇到了你。我要是不拿你开心开心,岂非浪费了老天爷赏给我的这一番缘法?”
青衣胖子乐呵呵的笑着,道:“天意不可违啊!老天爷让我遇到了你,我若不拿你寻开心,就是得罪了老天爷,那样会遭天谴的啊。”
这算什么话?
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