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冲阵(2 / 2)
这儿是安西,哪怕沈郎君才华再高妙,可是没有让人心折的勇武和气魄,也终究难得他们这些丘八的誓死效忠。
沈光早有些按捺不住,李嗣业在驿馆屠戮那些葛逻禄人和胡禄屋人时,他听着安西军士兵们的欢呼时便清楚他在这个时代真正立足,就免不了要杀人!
这一天迟早要来,倒不如拿眼前这些劫掠商旅的贼兵们试手。
沈光翻身上马,王神圆等一众牙兵也是同时策马出阵,朝着前方汹涌而来的贼兵主动迎去,这等干脆利落的举动,让四周的老兵们看了都暗自点头。
这位沈郎君不说武艺如何,这份胆魄已经够了!
陈摩诃看向身边的张熬曹道,“张麻子,带上你的人,给某咬死了这些不开眼的贼子,郎君初次上阵,需得好好见见血。”
“老兄弟们,全都上马嘞!”
张熬曹吆喝间,近百老兵全都翻身上马,飞快地从两侧散开,变作雁形阵托在沈光他们后方,围向那些杀来的贼兵。
耳边是风在呼啸,灼热的空气里,前方贼兵们狰狞的面孔都扭曲着,沈光在马背上有意识地深呼吸,让自己冷静下来,他是打过全甲格斗的,知道对战的时候,不能脑子发热,靠蛮勇去打。
自己左右两侧俱是牙兵护卫,他要做的仅仅是将前方的贼兵从马上刺落。
自打来到大唐以后,沈光每日里都在有意识地练习骑射,他过去练兵击,都是以步战的武术为主,马上的武艺还是跟着牙兵们练的,这几日又跟着三个老军校学了不少马上骑矛的格斗技巧。
对面兜头罩来的箭雨称不上密集,但是也足够吓人,沈光的眼神里毫无畏惧,那些胡禄屋人伏击李嗣业的时候,他已经见识过这些游牧民族的弓箭,连牙兵的明光甲都无法穿透,更遑论他身上这用现代钢材打造的全钢明光甲。
两军对阵,临敌不过三发,百步距离上,那伙贼军只来得及射出一轮箭,就要和沈光他们短兵相接,正面硬刚。
不花仍旧做着美梦,以为能像先前那样摧枯拉朽地击溃眼前冲来的骑兵,可是当对方马速丝毫不减地直愣愣撞过来时,他才悚然惊觉,眼前这伙披挂整齐的骑士和先前那些粟特软蛋简直就是天差地别。
高速对冲的骑兵,拼的就是胆魄,战马不是死物,会本能地闪躲,同样人也是一样,当沈光一往无前地领着牙兵们如同铁锤般砸向对面时,不敢和他们硬碰硬的贼兵就只能选择减速闪躲。
骑兵马上争锋,打得就是个气势,贼兵们胆怯,队形便乱得一塌糊涂,随后便被沈光他们虎入羊群般杀了进去。
沈光手上的精钢长矛,长度在二米四,放在大唐军中便属于马战用的格斗短矛,对付眼前那些以弯刀为主的游牧骑兵,在攻击距离上的优势称得上是绰绰有余。
双腿踩蹬,夹住马腹,沈光双手端矛,然后向前刺出,他记着陈摩诃的教训,马上格斗,务必不要把力使足了,十分力但出七分力就行。
沈光这一刺,又快又狠,打磨开锋的精钢矛头就像是扎纸片人一样,将对面的贼兵胸膛给捅了个窟窿,从马上摔下的尸首从矛头上滑落,带出的鲜血打在脸上,犹自滚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