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1章 而已(2 / 2)
台下的女生一片哗然,看着男神步步向她们逼近,近距离看男神,更是觉得他帅的不像人了,强压下心中的尖叫,心却要跳出来了。
崔云衣闻言乖巧地点了点头,见大哥哥这幅模样,便解释道:“我爹地和妈咪今晚有饭局了,而家里的阿姨今天又放假,如果我回家也只能吃泡面了。不过现在有你陪,我不用吃泡面,我们可以去吃大餐,我哥哥可是给了很多零花钱我啊。”
握手?想都也不要想!
“女人还没嫁就急着护着男人,这可不好!”
这套是崔云衣为他挑的西装,那他有不喜欢的道理吗?
“嗯,饱了,怎么呢?”崔云衣好奇地问道,安小贝绝对不会平白无故地问她的,一定还有什么原因的。
会是哪个高大的男人给崔云衣送的花,而且还是崔云衣喜欢的满天星,应该不会是江维之,要是他早光明正大进来花店帮忙了,怎么可能还会叫临时工帮忙了。
“大哥哥,我们要买点爆米花和可乐进去吃吗?”崔云衣还小,最喜欢的就是边看电影边吃爆米花,可是又怕大哥哥会不喜欢,所以也只能提议着,征询大哥哥的意见。
“云衣,我知道,你能听到哥哥的话,你曾经答应过我,要好好活下去的,你还说要看着我牙齿都掉了的怂样的,你还说等你暑假了,我们一家人一起去旅游的,你都忘记了吗?”
愉快的时间总过得飞快,不经不觉又到了下课的时间了。
洛于墨扯动了一下唇角,淡然一笑,大手怜爱地抚上崔云衣柔顺得发丝上,宠溺地说道:“傻丫头,想多了。”顿了顿,轻笑了一声,“不是说有几道数学作业不会吗?哪几道?”
“我要吃肉!”崔云衣笑嘻嘻地看着洛于墨。
洛于墨,这个又帅气又聪明的男人是她崔云衣的男朋友,每次想到这点,崔云衣都会觉得不太真实,可是一睁开眼看到洛于墨,或者就算是闭着眼闻到属于洛于墨的气息,她就知道是真的,一切都是着的,洛于墨真的是她的男朋友。
崔云衣歪着头,盯着眼前的这个男人,他真的是她认识的洛于墨吗?喊他“老墨”,他竟这么轻易就放过她?这是洛于墨吗?
崔云衣害羞地低下头,覆在洛于墨搂着自己的手上,把玩着他的大手,他的手相比崔云衣的小手真的是格外得大,就像是个大巨人的手,不过能清晰看到他那条划过整个手掌的智慧线。
今天崔云衣只有早上一节课,十点钟过后她就有空了,但今天早已被恶霸安小贝给预约了回Efychia帮忙。
不过,面对这即将发生的,崔云衣采取一种豁然的态度,既来之,则安之。再痛的苦,她也一样能走过来,这一点点变化,她还害怕什么呢?
衣儿,好久不见了?
可是她的腿却挪动不了半步,像被钉子死死地钉在地上了。她只能睁着双眼,看着男人步步逼近,而她却无动于衷地愣在原地了。
他们在家里看书,也懒得出去吃饭了,而家里的佣人也早早被洛于墨叫回家休息了,本想着制造个浪漫的两人约会的时间,没想到崔云衣脑里除了是书,还是书,搞到他自己都怀疑自己是不是魅力退减了。而最苦的是便是两人的午餐,第一次崔云衣还兴高采烈地说要大显身手的,而洛于墨则是满怀开心的,可是在看到她的厨艺他是真的不敢恭维了,特别是她拿着一把锋利的刀子在切菜时候,他站在一旁都替她捏了好几把汗了,真怕她一个不小心,把自己手指都给切了。那最后心痛的还是他,洛于墨。
空气中似乎弥漫着一股危险的气息。
“什么事啊?大哥哥,你有什么就尽管说啊,不要吞吞吐吐的。”
老墨,这个名字是崔云衣给洛于墨取的,目的就是反抗洛于墨叫她傻丫头,每一次洛于墨叫她傻丫头或者是笨丫头,崔云衣就会叫他“老墨”。第一次,洛于墨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整个人楞了足足好几分钟,他是万万没想到崔云衣会给自己起这么特殊的名字,“老墨”这不是明显在取笑他比她要老吗?
奈何崔云衣还是置若罔闻,连手指头也没有动一下。
“你看你的小脸,又瘦了,我真怕有朝一日打台风把你刮走了,你说我到时候去哪里把你寻回来啊?”江维之呵斥道。
心里因为这个新认识的朋友洛于墨而美滋滋的。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加西亚;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出版的第一部小说,讲述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爱情史诗,穷尽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忠贞的、隐秘的、粗暴的、羞怯的、柏拉图式的、放荡的、转瞬即逝的、生死相依的……再现了时光的无情流逝,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是20世纪最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
这么一本经典的文学巨著,她崔云衣怎么能错过了!
崔云衣闻言,收起脸上的笑,呆头呆脑地看着洛于墨,“回答你什么啊?”
“这个周末可以吗?我要去书店找一下《少年维特之烦恼》这本书。”
“为什么呢?”
崔云衣并不打算和这个男人再有任何交集。
这完全称得上是一个秘密,知道的人,加上当事人,也就只有四个人,而大家都达成一致的协议,对此事缄口不言。
洛琳回到家便迫不及待地把今天给哥哥新买的西装拿出来了。
“云衣老师啊,你还记得她吗?就是上次你来接我放学的时候,见到的那个美女老师啊,我今天诳街的时候刚好碰到她和朋友在诳街,好巧哦!”一说到崔云衣,洛琳脸上会不自觉地浮现出灿烂的笑容,甚至连手上的衣服顾不上了,看着自己的哥哥,傻傻地笑着。
全场师生都惊呆了,看着眼前的这一幕,他们能想到的就是金童玉女,天造地设这一类词语了。
崔云衣坐在椅子上,拿过自己的包包,翻来翻去都没找到她的手机,干脆把包反过来,一倒,“哗啦啦”地,把所有东西都倒在地上了。
“哥哥,是云衣老师啊!”洛琳兴高采烈地指着一个方向,高声呼喊道。
崔云衣只觉得自己耳膜快被安小贝震破了,她还真的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嗓门啊!说话的音量就不能控制一下,为别人的耳膜着想一下吗?
一句话,崔云衣整个人都愣住了,像是被电击了一般,呆滞住了。
对于曾经在课堂上发言的学生,崔云衣还是有点记忆的。只是这个小女生当时好奇地问她为什么不喜欢记日记,她的印象便更加深了,加上这个小女生长得还相当的出众,所以,记住她也不是一件难事。
洛于墨闻言点了点头,收起脸上的笑容,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而这套西装是洛琳前几天给他买的,是崔云衣挑的,在这特别的一天,洛于墨当然是得把这套特别的衣服穿上了。眼睛却情不自禁地再度看向崔云衣刚刚消失的地方,嘴角往上一扯,露出好看、迷人的笑。
安小贝买东西是从来不看价钱的,看中了,便指着那件商品,云淡风轻地问崔云衣的意见,三言两语,也不用亲自试一下,就这样一个二十几万的包包,“嘀”一声地被她刷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