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第六颗星(1 / 2)
街道两旁种植着黄角兰,金色的余晖映照着绿油油的枝叶。
夕阳沉在天边,暖色的光落在砖红色的房檐上,为眼前这栋独立建筑添了几分诗情画意。
这栋音乐酒馆,便是他们此行的目的地,名曰——“遇见”。位置处于闹市,却并不在市中心,甚至可以说有些偏僻。
“到了。”陆之临率先迈步走进去。
他这周来过两次,每次都扑空。刚刚接到二狗的电话通知,三人便急忙赶过来。
木质的阶梯,一共八个台阶。
酒馆门口处很宽阔,摆放着几多绿植。透过玻璃门隐约看见,此时里面已经满座。
推开门,风铃声作响。
人群的目光朝这边投来,便看见三个穿着一中校服的学生走进来。
为首的是陆家二少爷,再坐的多数人自然都认识。
定睛一看,他的身后跟着两个妹子,一个高挑性感,一个娇小可爱。
“啧,陆哥,艳福不浅哦。”南北笑着走上前,搂住陆之临的肩膀,眼神落到温觅身上:“小妹妹,初中生不能来这里哦。”
“我今年高一。”温觅面不改色道。
宽大的一中校服短袖将温觅包裹着,堆叠的深蓝色校服裤脚软绵绵的压在她的白色帆布鞋上。
南北意味深长的上下打量了一遍:“小萝莉,那和哥哥交换个QQ?”
“二狗!”陆之临用手肘推了一下南北,一本正经道:“她是我们班学习委员,名副其实的大学霸,你别动歪脑筋。”
温觅听到这句“二狗”,一时间觉得熟悉,却记不起在哪里听过。
南北撇了撇嘴,目光流转,又落在江森雨身上:“那这位美女,请问怎么称呼?”
“你奶奶。”陆之临抢先答:“你可以选择叫她姑奶奶,也可以称呼为嫂子。”
江森雨瞪了一眼陆之临,此时她身穿白色短袖,腰间绑着校服外套,露出一截脚环,一米七的身高气场十足,气冲冲喊道:“陆之临,你别胡说!”
从小到大,根本没人敢这么吼这位陆家二少爷。
“祝你们玩的开心,阿醒等会就上台。”南北识相的转移了话题。
俩人随着陆之临来到二楼,被带进一间独立的包间。
空间不大,格调氛围却很好,清一色的木质桌椅,头顶是盏样式别致的吊灯。
这里视野开阔,正对一楼的舞台。这个位置,望去舞台处一览无余,是最佳的观赏席位。
不多时,一个抱着吉他的男生率先走上台,身后还跟着几个人,分别抱着贝斯、吉他。
“这…这是厉醒?!”足足盯了一分钟,惊呼声还未出口,江森雨捂住嘴,目光锁定在舞台。
那模样就好像小兰如果一眼就认出柯蓝就是新一,自然也会让观众惊掉下巴,因为根本不可能。
台上的少年,身穿的自然不是朴素的白色校服。
舞台的灯光落在他的黑色衬衫上,衬得他肩膀瘦而宽。笔直的长腿上是一条黑色的牛仔裤,脚踩着的马丁靴随着伴奏声踩着节奏。
不同于往常清淡寡言的学生模样,此刻的厉醒,冷峻帅气、野性十足。
从头到尾,温觅都安静坐在角落,一言不发。
耳边响起伴奏声,是黑豹乐队的——《无地自容》,中国经典摇滚歌曲之一。
震耳欲聋的音乐声,混杂着人群的欢呼声。
多年后,俩人分手后的第三年,温觅故地重游,无意间回忆起这一幕。
站在酒馆门外,仍旧清晰感受到当年那种震撼、心跳加速的感觉,那是种无论过去多少年、经历多少事,都难以被代替的独一无二的心动时刻。
目光投向站立在台上的少年,蓝色的灯光留恋在他的黑发上。
下一瞬,亲吻上他的耳垂躲在了鬓角处,又从脖颈处流转一直爬上他的腰间。
四周忽而格外寂静,视线里只剩下一望无际的静谧的蓝。
厉醒整个人被笼罩上一层冷淡的蓝,与生俱来的冷淡气质,被他发挥到极致。
人群中爆发出欢呼声,人们随着音乐摆动着身体。
厉醒的嗓音低沉富有磁性、音域很广,穿透力极强,惊艳全场。
“
人潮人海中有你有我
相遇相识相互琢磨
人潮人海中是你是我
装作正派面带笑容
不必过份多说自已清楚
你我到底想要做些什么”
歌唱时的他,即使不处于舞台中心位置,却也能轻而易举的夺走人们的视线关注点。
从来不必攀附任何人,台上的他已是高高在上的王。
演唱风格自成一派,独一无二的嗓音,都让他极具辨识度。
这一刻,温觅意识到,沉浸在音乐世界中的历醒,根本不属于任何人,却轻而易举的惹得万千人的喜爱,人人都想攀登上这个王位,变成那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皇后。
当唱到那句“不必在乎许多,更不必难过,终究有一天你会明白我…”时,厉醒拨动着手中的吉他,扬起下颚,神色张狂的扫过二楼处。
恍惚间,俩人的视线有一瞬间的相撞。
江森雨激动的抓住栏杆:“没想到我男神唱摇滚居然这么厉害!声音的处理、情感的把控都太到位了。这段演唱要是放到贴吧,分分钟能盖几千层楼。”
陆之临坐在一旁,第一次没有反驳。扭开一瓶可乐,递给江森雨:“口喊干了,记得喝口水。”
“陆哥今天请客?”江森雨接过可乐,仰头喝了一口。
“这地儿我哥开的。”陆之临很受用那句陆哥,爽快道:“想吃什么随便点。”
“先谢了。”将长发利落用头绳绑住,江森雨回头喊道:“觅觅,你想喝什么?”
“橙汁…”温觅思考着,而后放大音量:“或者柠檬水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