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7章 师父的爱情由我来守护!(1 / 2)
申屠庸目光锋锐阴鸷,胸口怒火滔天,赤红着双目就要扑上去揍他。
沈筠陌身似清风,微一扭转,避开他的攻击,目光锐利沉静,嗓音冰冷。
“既然得了奖赏,就该跪地谢恩领赏,谁给你的胆子藐视皇权!”
申屠庸连续出手过了十招,却连他的衣角都没碰到,倒是把自己累的直喘粗气。
他胸口起伏着,眼里满是愤恨,看向沈筠陌的眼神淬着毒,却又带着一丝恐惧。
刚刚他能连用两次计谋,把乌才良和阿博达击败,说明他并不是没脑子的蠢货。
相反,他很聪明。
就因为这般,他才感到一丝恐惧。
眼前这个淡漠的男人,长得比女人还好看,却深不可测。
尤其是净白的脸上染着些许血,像雪地里开出的红梅,越发显得冷艳。
申屠庸心情复杂地盯着他,声音冷冽沉闷。
“哼,我这不是来拿了么,不要得寸进尺,老子可不是被吓大的!”
沈筠陌站在两步开外,慢条斯理地摸出一块雪白的帕子。
他有些心疼地摩挲了几下边角绣的鸢尾花,才忍痛擦向脸上喷溅的血。
手指修长似竹,似玉如冰,不缓不慢地擦在脸上。
仿佛眼前站的根本不是一头杀人如麻的猛兽,面无表情,波澜不惊。
等他擦完最后一滴血,又小心翼翼地把帕子折叠起来,珍之重之地放进袖子里。
此时的他,跟周身涌动杀气的他,判若两人。
沈筠陌做完这一切,才慢慢踱步到近前,将锦盒托起,一双眸子飞雪寒霜般,挑眉。
“最后说一遍,跪地,接赏,谢恩。”
趁着申屠庸怔楞的一瞬,身体微微前倾,压低声音,低语几句。
“这里是大端,是凉京,可不是你能撒野的地方。
就算你自认为英勇无畏又如何,难不成你一个人,还想跟我们几十万大军抗衡!
再不识时务,信不信,你根本没法活着从凉京走出去。
我们锦衣卫的本事,想来你也听过一二。
让一个人悄无声息地消失在这世上,简直比吃饭睡觉还简单。
你若不信,大可以试试,就看你明天早上还能不能醒来。”
申屠庸面色一白,眸中闪过惊惶之色。
他朝申屠扈看了一眼,一咬牙,单腿跪地,接过了锦盒。
沈筠陌冷嗤一声,转身离去。
申屠庸目送着他离开,死死地盯着他的背影,眼底涌动着暗潮。
第一场比试以北冥使团的胜出结束。
独孤雪娇将一切看在眼中,眯着眼睛朝沈筠陌看去。
红唇微勾,一副与有荣焉的骄傲模样。
自己养大的弟弟虽说长歪了点,性子有点狠,但还是不错的。
沈筠陌十分敏锐地捕捉到她的视线,与她对视一眼,很快错了过去。
面上虽没什么表情,可袖子里的指尖却在那方帕子上轻轻摩挲。
几乎没人注意到这个对视,毕竟只是一错而过。
可时刻盯着媳妇的某王爷可不是一般人,独孤雪娇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眼里,包括这个眼神。
君轻尘气得牙痒痒,尤其是看到沈筠陌那张脸。
当年卿卿还没嫁给他的时候,这臭小子就一直很碍眼,整日里跟屁虫一样黏着卿卿。
若不是因为他叫卿卿一声姐姐,早被他弄死了。
所幸后来两人成亲后,沈筠陌还算识趣,跑去锦衣卫,便销声匿迹了。
可现在卿卿都换了个身体,为什么沈筠陌看卿卿的眼神却像在看认识的人?
难不成这臭小子察觉到了什么?
虽说他已经不是几年前一无是处的臭小子了,对付是难对付了些,但如果他敢妨碍自己,绝不会手下留情。
就算是弟弟,也不行。
君轻尘思及此,忽而改了主意,眼底流光一闪,朝炎武招手,附耳说了几句。
炎武点头,匆匆转身离去。
没多久,马倌再次出现,手上端着个长形的锦盒。
“摄政王下马筹,碧霄剑!”
碧霄剑?竟是碧霄剑!
此话一出,整个猎场都炸开了,像是煮沸的水咕噜咕噜,冒着紧张的热气。
几乎无人不知,碧霄剑是摄政王的佩剑,伴着他走南闯北,打过无数次胜仗。
可谓是见证了他的整个成长史,从不受宠的亲王到权倾天下的摄政王。
而且碧霄剑不是普通的剑,大有来头。
碧霄剑长三尺九寸,腹上刻二十八宿。
面纹为星辰,背记山月日月,剑柄有红宝石。
听说是开国昭顺帝命世外高人打造的,后来赏给了最爱的小儿子。
不管怎么说,也不可能把碧霄剑拿出来当彩头啊。
王爷的脑子是被驴踢了吗?
君轻尘依旧淡然自若地坐在那里,任由无数或炙热或惊疑或贪婪的目光射在身上。
猎场持续就沸腾,所有人蠢蠢欲动。
除了已输过一场的陵南国和乌藏国,连刚刚胜了一场的北冥国都坐不住了。
无数人纷纷上马博彩。
不过有意思的是,这次除了男儿,还有很多会武的女孩儿。
“陵南国乌兰雅郡主上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