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第12章(2 / 2)
双手在键盘上快速敲打着,柴蜜此时此刻不能用言语来形容,只是一个“灯兰”,只是灯兰的一句话,便能让她如此,这灯兰啊,不是林璇又能是谁。璇,你调皮了哦你!
【管理员—灯兰】:映白,我喜欢你。
【群主—映白】:灯兰,我也喜欢你。
【话痨—过午不食】:哎呦,肉麻死了^_^
【话痨—小猪头】:恭喜群主,贺喜群主,抱得大大归~233333333
【话痨—小苏打】:你俩可长点心吧,就不能像七七姐,像大家一样吗,给群主和大大留点私人空间吗?
【话痨—过午不食】:问题是在这群里还能有啥私人空间嘛!
【话痨—过午不食】:哎呦不行,我多嘴,我打嘴,我潜水,映白灯兰你们继续~
无论是柴蜜,抑或是林璇,都被张斯晨深深折服了,这姑娘真是神烦,不过倒也真心可爱。
【群主—映白】:灯兰,你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吗?
【管理员—灯兰】:没有了。
【群主—映白】:你没有,我却有^_^这次,听我认真讲一个俗套的故事吧,我真心的,你愿意听吗,璇?
【管理员—灯兰】:蜜蜜,我在,你讲吧。
在很久很久以前,呸,几个月之前,当柴蜜第一次接触到林璇的第一部小说《纯纯》之时,便被林璇精致的文笔和甜蜜的剧情所吸引。那时候,她当然只是单纯地喜欢这个故事而已,她不会想到自己竟会在几个月之后喜欢上这样一位温柔、情感细腻的作者。
不是什么所谓的一见钟情,甚至她发觉自己真实内心的时候,柴蜜还根本没见过林璇。一开始,只是有那种冲动,就比如在微博发私信给林璇,没想到这却是一段恋情的开始;比如在微博每晚对林璇道一声晚安,柴蜜以为她那时只是疯狂地迷恋一个作者,等到小说完结后,对那位作者的迷恋也会逐渐淡去,没想到情感泛滥便一发不可收拾,她竟是坚持了那么久,即便那本《纯纯》已经完结了多时;比如帮林璇建群,没想到没多少人的时候群里便很热闹,大家都很热情,现在更是不用说了,比那时多了一倍,也更为热闹了,每天看着群员在群里讨论小说剧情,或是聊聊日常,又或是和她这个群主斗斗嘴,她便觉得生活是如此美好。
那种感觉,她再也放不下了,虽然叫着林璇“旋木大大”,备注却早已改成“小璇璇”,内心也极想叫她一声“璇”。
大蜜蜜、小璇璇,多配啊!
只是柴蜜不清楚,林璇对她到底存着什么感情,明明之前只说她是她的知心朋友,但柴蜜就是隐隐觉得,林璇对她的感情,绝对不可能如知心朋友一般简单。
所以,这算是,表白成功了吗?
林璇不知是被谁给带坏了,以前那么温柔的她,怎么变得这么调皮,不过不可否认的,她总是喜欢这样,先是沉默,然后给别人至深的打击或是惊喜。
就是这么一下,可把柴蜜脆弱的小心脏给吓坏了。
【群主—映白】:璇,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对我有感觉的啊(^_^)/~~~
【管理员—灯兰】:或许早就产生那种情愫了,只是不敢说,不知道说了之后该怎么面对你。
【群主—映白】:我应该早些说清楚的,有些事,憋在心里,我们都不好受的,不过,璇,谢谢你!
【管理员—灯兰】:谢什么?
【群主—映白】:谢你陪着我瞎胡闹啊,灯兰^_^
【管理员—灯兰】:蜜蜜,我最开始问你的问题你还没回答呢!
【群主—映白】:这个啊,回头再告诉你我的感受,现在我才不说呢!
【群主—映白】:行了!你们一个个的,潜水憋坏了吧,戏也看够了吧,快点出来喘口气,你们群主我功成身退,先撤了,各位江湖再见~
【话痨—过午不食】:群主,江湖再见~
【话痨—小猪头】:群主,江湖再见~
【话痨—柒柒】:群主,江湖再见~
【话痨—小苏打】:群主,江湖再见~
【潜水—xxxx】:群主,江湖再见~
【冒泡—xxxx】:群主,江湖再见~
【活跃—xxxx】:群主,江湖再见~
【管理员—灯兰】:群猪,江湖再见~
【管理员—灯兰】:不好意思破坏了大家的队形,纯属手误,我手残我剁手!
【群主—映白】:好你个小璇璇,我这不还没走吗,你跟着她们瞎胡闹也就算了,还故意骂我猪是不是(╯°Д°)╯
虽然林璇一直称自己不是故意,只是手残,而且群员们也都站出来替林璇解释,但柴蜜就是不信,她说——
【群主—映白】:璇,你明知道自己手残,完全可以复制粘贴啊,自己打字多麻烦,还打错,下次切忌不可再犯了!我是群猪你就是管理猿,从此这世上多了一对动物cp,没错就是猪猿,我给定的!
所有人会心一笑,也有人打从心底羡慕柴蜜和林璇之间的感情,也真是有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