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五(谢寻非:不、要、挠、痒...)(1 / 2)
明湛虽说想去尝尝江逢月的手艺, 奈何近日忙于筹备请神节,不得不将此事暂时搁置。
听说他把想要蹭饭的意愿告诉江逢月本人后,得到了后者的盛情邀约, 两人商议一番,决定等请神节结束之际, 一并尝尝她的手艺。
总而言之, 伏魔录觉得很恐怖,不晓得到时候会是怎样一场血雨腥风。
自从白也被接回城主府, 画中仙惹出的乱子被逐一平复,秦萝的生活总算渐渐回到了正轨。
她之前为了白也的事四处奔波,如今好不容易尘埃落定,一颗紧绷着的心脏终于得到了久违的休憩, 开始心安理得做起咸鱼――
譬如跟着几个朋友在金凌城里吃吃喝喝, 亦或前往市井茶楼、青苔小巷。明湛虽然嘴巴毒, 好在为人实诚, 从来不说假话, 秦萝以他的评鉴作为指南,居然当真把城中好吃的东西尝了个遍。
几天时间匆匆过去, 不过转眼之间,便到了请神节当天。
“金凌城汇集了五湖四海而来的人族妖族魔族,每个种族都有属于自己的信仰。”
江逢月站在人潮之中, 用了传音入密:“不同的信仰凝集成不同的‘灵’,就像你见过的画中仙那样。只不过画中仙生于话本, 人们的信仰不强,灵力便也很容易消散。”
秦萝恍然点头:“但是神灵会被大家一直信奉, 相信它们的人也要比画中仙更多,所以它们力量更强, 也不会轻易消失。”
“没错。”
女修笑着摸摸她脑袋:“因为有了许许多多不同的信仰,所以金凌和其它城池不同,是一处被众多神明守护的地方。为了感谢它们的庇佑,每十年会召开一次请神节。”
秦萝听得认真,兴致更浓:“娘亲娘亲!如果是请神,我们真的能见到它们吗?”
江逢月笑:“你等会儿就知道啦。”
请神节是金凌十年一度的大事,明湛身为城主,特意邀请了不少宗门与世家前来做客。
虽然伏魔录对他颇有微词,但不得不承认的是,撇开明湛那张嘴,他的的确确是只还不错的鸟。
请神节的筹备由他主导,这么多年从没出过什么岔子;
对于宾客的安排同样无可挑剔,不仅准备了诸多客房,还特意在今晚将客人们邀请到城中最高的酒楼上,俯身一望,就能看见请神大典现场。
当然,也有人狼吞虎咽几块糕点之后,倏地一下就飞出了楼,非要站在人山人海的街头上凑热闹。
在此点名批评江逢月。
“请神大典耶!当然是要与民同乐啦。”
江逢月被挤得晃晃悠悠,紧紧拉着秦萝右手:“若是坐在那样高的楼阁之上,视野虽好,但和日后观看留影石里的影像有什么区别?”
“赞同。”
云衡面无表情地应声,停顿一刹,抬手指向自己头顶:“所以,为什么要让我来照顾这只狐狸?”
秦萝咽下口中的糖葫芦,抬头打量云师兄的模样。
他今日着了身淡白锦衣,衬出宽肩窄腰的高挑身形,五官亦是冷肃俊朗,浑身透着一股子生人勿近的桀骜之气。
但就是这样一个看上去有一丢丢吓人的修士,脑袋上顶了只毛茸茸的小白狐狸。狐狸的两只爪子软趴趴搭在他额头,因为微微蜷缩了身子,甫一看去,像团软绵蓬松的大毛球。
“你之前不是很喜欢小狐狸吗?”
江逢月一瞬入戏,情真意切:“白也受了重伤,连走路和化成人形都困难。我们云衡打小就心善,一定不愿眼睁睁看着这孩子被锁在房屋里头,连请神节都参加不了,对不对?”
云衡:……!
可、可恶!根本说不过!
以他对江师伯的了解,这女人一定是故意的!不就是仗着手里有两颗留影石吗,他会屈服于这种黑恶势力么?不可能!
江逢月眉梢一挑,和他的目光在半空相撞。
云衡:“师伯说得好,师伯说得对,今后白也拜入咱们师门,我和他就是异父异母的亲兄弟!”
……可、可恶!
秦止安安静静地听,右手往下,又塞给陆望一颗糖葫芦。
他娘子说过了,陆望这孩子自小没受过疼爱,如今拜他为师,他们二人便要好好承担爹娘一般的责任,像对待萝萝那样对他。
陆望被迫吃下今晚的第十八道甜食,低头看了看自己手里的大袋小袋。
全是师尊买给他的,有兔子模样的毛绒玩偶,几件花里胡哨看起来很贵的新衣服,几包糖果,还有几本连环画和故事书。
其实……他只要练剑就够了。
“不过,请神节的由来居然如此简单。”
云衡双手环抱胸前,冷着一张隽秀硬挺的脸,决定把脑袋上的那玩意儿当作隐形:“我听说之所以举办请神大典,是因为城主明湛树敌太多,担心仇敌来犯,才特意寻求神灵的保佑。”
陆望低低接话:“我听说……是城主早年作恶多端,残杀了无数百姓,没想到被恶灵寻仇,时常胡言乱语、行为诡异,为了镇压邪祟,所以才主办请神。”
自打从心魔幻境离开,他说话就不再如往常那样结结巴巴。
师尊知晓后应当是十分高兴,虽然面无表情,但当场一飞冲天,用脑袋把城主府的房顶戳破了一个大洞。
“我也有耳闻好像。”
秦止点头:“明湛其实不是明湛,而是被邪祟寄生的傀儡,请神其实也不是请神,而是邪灵祭祀。”
伏魔录:……
越来越离谱了!所以明湛那家伙的风评果然比一千年前还要差劲吧!因为打不死这化神期的混蛋,所以大家全都开始动用嘴皮子造谣,以此来泄愤了!
“那些都是风言风语,当不得真。对于金凌城的百姓而言,请神节意义非凡。”
江逢月听罢哭笑不得:“一来神灵降世,人人都会把自己的愿望写上花灯,放飞在空中;二来灵气充沛,无异于一处洞天福地,在这里住上一夜,对于修为大有裨益。”
她正耐心向几个小朋友科普,忽然听见身边人声骤起,于是很快噤了声,将秦萝抱在怀中,朝着前方仰头望去。
被娘亲这样一抱,秦萝的视野瞬间开阔许多。穿过人头攒动的汹涌浪潮,不远处被灯火重重环绕的圆台,便是请神大典的祭祀之地。
圆台地势偏高,如同一面硕大的鼓。一根根粗长的红线于半空交织勾缠,悬挂下一盏盏随风摇曳的长明灯,月光洒落其中,更衬得圆台明亮非常。
宛如月色下缓缓淌动的水波,倏忽之间,一道鼓声响起,人群杳无声息。
鼓声悠长,在骤然静下来的空气里不断溢荡,如同一个引子,带起又一缕笙箫。
一时间鼓声四起,琴筝大作,天边本是浓云聚顶,竟突然传来一声清厉长鸣。
秦萝顺势望去,只见得黑云四散,火红如焰的朱雀自云端盘旋而下,落地化作一名戴着面具的华服少年,再一转眼,又有数个红衣男女登上圆台。
小朋友不敢发出声音,只张了张嘴巴,做出一个“哇”的口型。
不知从何处起,绵长的吟唱随风而至,旋即鼓声愈快、琴箫愈响,圆台之上人影舞动,红衣蹁跹,一朵朵翻涌的花瓣绽放又落下。
明湛立于中央,脚下亦随鼓声而动,长袖微振,掌心隐隐现出金光。
金光起,白芒生。
一束白影飘然而下,宛如雾气般盈盈四散。最初只有这一缕小小的微光,很快光点蔓延,于天边凝出纤长的团。
远处是浩瀚无垠的苍黝夜空,天地苍茫,寂静无声。
十里长街灯火通明,火红的灯笼勾连出每一条街巷,在所有人屏息而望的城池中央,鱼一样轻盈的流光缓缓荡漾,色泽澄净如琼花。
秦萝全神贯注地看,恍恍惚惚觉得,整座金凌城都变成了深不见底的海。
天空是荡漾着的、遥远的海面,灯火则是把整片海洋填满的清波,水母和游鱼散发着白白的光,向着她身旁游来。
……等等,向着她?
清光四散,灵气大作,在许许多多的白团里,有道拖着长长尾巴的微光来到她身边。
“应该是话本里的灵。”
江逢月小小声:“你之前帮了它们,这是它们在表示谢意。”
光团浮动,绕着女孩转了个圈。不少路人扭头投来视线,露出羡艳与惊异之色,也有人一眼便认出来,她就是当日乘着朱雀镇压画中仙的小姑娘。
“等请神大典结束,就是写愿望放花灯的时候了。”
眼看女儿被路人盯得害羞,耳朵冷不丁红了一片,江逢月噗嗤笑出声:“萝萝想好愿望了吗?”
秦萝眼珠一转,有些迟疑地点头:“嗯嗯!”
街道上人山人海,不适合提笔写字,一行人寻了个相对僻静的小巷,拿出今早买好的花灯。
修真界的花灯很是神奇,不像寻常那般只能放在水中,因为注入了灵力,能腾空飞到天上。秦萝在一堆莲花兔子和朱雀里左挑右选,最终买下了一只圆滚滚的小猪。
“二位师伯。”
云衡把手里的笔转了个圈,一本正经:“你们说,我能不能写[今后每天的第一个愿望都能被实现]?”
江逢月微笑:“太贪心的人,会被仙灵在深夜带走哦。”
陆望从云衡手里接过了照顾小狐狸的重任,这会儿坐在树下,垂眼轻声道:“你有什么愿望?我来帮你写吧。”
白也沉默一瞬,动了动耳朵。
秦萝抬头看一看天边的浮光,有些苦恼地晃了晃小腿。
愿望。
她应该写下怎样的愿望呢?
想让小师姐的身体快快好起来,剧毒的残余全都一干二净;也想让小狐狸尽快疗好伤,能早日拜入苍梧仙宗;还有谢哥哥、陆望和江星燃,都是她的朋友。
小萝卜丁挠挠耳朵,趴在街边的木桌上晃了晃脑袋,思索半晌,终于提笔开始写字。
伏魔录对这种仪式不感兴趣,慢吞吞打了个哈欠,望向她面前的纸张。
[希望苍梧的大家都能开心。]
果然是小孩子才会写出来的语句,若是让它执笔,一定只会许下更加贴合实际、只对自己有利的心愿。
识海里的黑团兴致缺缺,下一刻,却是微微怔住。
因为不习惯修真界的字体,秦萝写字如同狗爬,在洁白的纸页上,小朋友一笔一划地继续写下:
[也希望伏伏能早点和主人团聚。]
伏魔录:……
伏魔录没说话,别扭地移开视线,在识海中缩成小小的一个球。
写完心愿的花灯被一盏盏放飞天上,眼看着自己的小猪飘飘摇摇飞向半空,秦萝学着电视剧里的场景,有模有样闭上眼睛,把双手合十。
她个子小小,脸上又有圆嘟嘟的婴儿肥,这样一来不似祈福,更像是笨手笨脚的企鹅。
云衡看得好笑,顶着头上的狐狸问她:“你这是做什么?”
小朋友兀地睁开双眼:“向仙灵说谢谢呀。”
她听说许愿要心诚,更何况金凌城里飘着这么多愿望,就算不能每个都实现,仙灵要把它们全部看完,应该也是很累的。
秦萝说得飞快,还没来得及把双手松开,再一低头,居然望见一道熟悉的影子。
秦萝扬唇笑开:“谢哥哥!”她的嗓音清脆干净,响起的瞬间四下一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