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四章(1 / 2)
郁梨之所以会这么想是因为她发现前世的自己穿书了,穿成了一本古早文,叫什么《霸总的九十九天新娘》里男主角那个求而不得的早逝白月光,一个只能不断回忆在男主角脑海里的小配角。
她年少成名,举办过很多次个人画展,媒体称赞为“天才少女画家”,如果不是因为原生家庭的拖累,郁梨在绘画方面的成就还会更加出色。
在感情方面,郁梨一直缺少一根筋。她不知道自己成为了很多少男少女心目中的偶像,也不知道一直被人悄悄地惦记在心里。
霸总不知道从哪个画展看上了她,一直暗暗地把她当成心里的一抹白月光,好不容易等到霸总鼓起勇气去追求她的时候,发现她不幸车祸去世了。
霸总又是悔恨又是自责,不断地寻找着跟她长得跟相似的替身,然后几年后找到了阮郁玲,那个顶着天才少女画家妹妹头衔出道在娱乐圈,而好巧不巧,阮郁玲就是她同母异父的亲妹妹。
自从阮郁玲出生以后,酒鬼继父不再酗酒,一向柔弱可欺的郁芳开始变得坚强,强势起来,而她这个同母异父的姐姐,“天才少女画家”这个称号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知道。他们一家从原本糟糕的局势逐渐朝着完美的一面发展。
阮郁玲在相貌上长得跟她有几分相似,经过化妆后,容貌上和她有□□分相似。凭着相似的容貌,阮郁玲被霸总看上,成为了霸总心里白月光的替身,两人经过一系列的误会,相爱,误会,再相爱,最后假戏成真,然后喜结良缘,从此幸福美满一生。
因为这本书的女主角是她同母异父的妹妹阮郁玲,所以故事的开始是以阮郁玲的视觉描述,在这个故事里,她,郁梨只是一个工具人。不,确切地说,是为女主角制造财富后的一个大炮灰。
郁梨自从成名以后,全家人都靠着她养活。郁梨曾经有过无数次想要离开家的想法,可不知道为什么隔天后,她那种想要离开家的想法竟然没有了。
一直到她18周岁这年,她终于下定了决心要离开这个家,而且这个想法是越来越强烈,她事先就和郁芳有过相关的协议,等到她成年的这一天,就正式离开这个家。从此郁芳,继父,还有阮郁玲和她郁梨再也没有任何关系。
有时候,她会怀疑这个世界的真实性,嫌弃自己为什么不能够当机立断地跟郁芳断绝关系,明明郁芳跟继父把她当成了赚钱的工具,明明有很多次机会可以离开这个家,可是每次当她有这个想法的时候,每次都头痛欲裂。
后来,她不再想这些复杂的问题。
直到现在,,郁梨才知道这一切根源的原因是什么,因为她是书里的一个小配角,再怎么厉害,再怎么有自我意识,都无法偏离书里的剧情以及结局。
最让她不服气的是,为什么书里的结局给她安排的是成年这天去世?她还没有处理自己的财富。现在她死了,那么作为遗产第一继位人的郁芳肯定继承了她的画画以及珠宝首饰,将来成为阮郁玲嫁入豪门一笔引以为傲的嫁妆。
郁梨再怎么不甘,都无法阻止一个事实。
她出车祸去世了。
死因是因为她是书里的一个小配角,如果她活下来的话,那么阮郁玲和霸总的故事因此就会展开不了。
一想到这,郁梨很怀疑眼前的这个世界到底是真实世界还是书里的世界。不过排除她重生这个可能性,因为郁芳从来没有抛弃过她,而眼下的情况下,她车祸重生后成为一个小婴儿被父母抛弃在公安局
不过,既然之则安之。
4月的天气,微微有些凉意。
傅瑾时开着一辆银色的跑车,十分扎眼,惹得路人们频频回头看他。身处娱乐圈这些年,成就了傅瑾时不凡的衣品以及瞩目的气质。只要他一出现在人们面前,没有一个人是不会怀疑这是一名大明星。
他急匆匆地把车停在门口,大步流星地走到了南城区的公安局门口。抬头看了一眼湛蓝的天空,傅瑾时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气,然后推门走了进去。
为了防止被别人认出来,傅瑾时戴着口罩,墨镜以及鸭舌帽,把自己全副武装的严严实实。他是个大明星,走到哪里哪里就会有粉丝。
去公安局,额,这种地方估计也有粉丝吧为了不被粉丝认出来,傅瑾时费尽心思地把自己包裹地严严实实。
可当他这个鬼样子出现在几个年轻警察们的眼里时,纷纷以为这是哪个嫌疑犯主动投案自首?
“你好,请问您需要什么帮助吗”夏警察敏锐地察觉到了傅瑾时跟平常人的不一样,走过来询问。
该不会是哪个案件的罪犯主动来公安局自首了吧
傅瑾时赶紧摇摇头,伸着脖子看着躺在沙发上的那道小小的身影。
原来公安局真的有一个小婴儿,他赶紧拉了拉夏警察的胳膊,悄悄地问道:“那个,我想问一下,这个小宝宝是怎么回事,她有没有其他亲人过来寻找?”
夏警察疑惑地看了傅瑾时几眼:“请问这跟您有什么关系吗,难道是这个小宝宝的家属吗,我们等着一个叫傅瑾时的男人过来认领她。”
傅瑾时一愣,目光里全是震惊。
他真的没想到公安局打电话告诉他有个女儿是真的,之前他以为是同名同姓的巧合或者是……,总之他就是不想承认自己有个私生女。
旁边一个年轻又富有同情心的警察立刻打抱不平起来:“我女朋友是傅瑾时的老婆粉,我之前觉得傅瑾时这个男演员挺不错的。可是现在我要收回这些话了,傅瑾时真他妈不是一个男人,我们警察都打电话告诉他让他过来认领一下他的女儿,他这个人不知道在搞啥,慢吞吞地像个乌龟。”
傅瑾时感觉心脏中箭了,低着头,看着自己的鞋子。
过了几秒后,他焉了吧唧地承认:“我,我就是傅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