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窦氏投江(1 / 2)
剑南道江州府,是大商王朝众多州城中一个极为奇特的存在,毗邻蛮夷之地的西南道,民风粗犷豪放,却又在粗犷豪放中不失婉约。整座城鱼龙混杂,既有江湖气息又有泥土气息同时还有书卷气息。
自从在天昌府告别了红袖阁的宛玉姑娘之后,秀才金韵章一路买舟西行,来投奔做江州太守的伯父金达忠。时任江州太守金达忠,宦海沉浮半生,膝下无儿无女,因此把金家延续香火的那点念想都寄托在侄儿金韵章身上。
金韵章在人才济济的江南道参加了数回乡试,却迟迟无法中举,因此金达忠花去二百两银子给他捐了个监生,准备明年在剑南道参加乡试。对于一个从江南道来的秀才,在剑南道参加乡试明显要轻松太多。
背井离乡的金秀才到了江州城之后,竟然很快喜欢上了这里。这座江州城和天昌府一样,依山傍水,城外的山叫玉峦山,穿城而过的水叫玉峦江,山清水秀,物产丰饶,虽然不如天昌府那样宏伟繁华,却也绝不是穷乡僻壤。
金韵章自从到了伯父金达忠这里,每天大半时间都在州衙后堂偏院的书房里读书,闲暇时才会和表哥刘金生一起出去玩耍。刘金生是金韵章姑妈的儿子,远来投奔做江州太守的大舅,也是个非一般的人才,大半时间都在脂粉堆里厮混,最爱青楼。
金韵章没来之前,刘金生就已经在州衙混了三年有余,和刑房的书吏们称兄道弟,关系很是不错,偶尔出去打一打城中大佬们的秋风,弄来的钱大半都花在了青楼花魁身上,
后来刘金生的事情不知怎么就被金太守给知道了,金太守大怒,打了这个不成器的外甥二十大板,不许他和刑房的书吏们来往。
金韵章刚来的时候不知道这些,有一天和刘金生一起出去闲逛,刚好走到北城街,青楼旁边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搔首弄姿走了过来,女人身上的浓香扑鼻,捏着帕子妖娆甩了一下,贱笑着问道:“哟,大爷,需要特殊服务吗?”
刘金生当时那表情,就像饿了三天的老虎看到一只大肥羊,一脸淫笑,一把就搂住那个娘们的肩膀,“啊,需要,需要!”然后就和那娘们一起走了,一边走一边回头望着金韵章,“走啊,兄弟,一起去乐一乐!”
金韵章惶恐的摇摇头,那个女人身上的香味实在太浓,浓到足以把街边的流浪狗都给熏吐掉。以前在天昌府时,金韵章偶尔会和同窗好友们去青楼喝喝花酒,但这样的女人真看不上眼,更不会去碰,他实在看不懂大表哥的品味。
第二天上午,金韵章正在书房看书,刘金生才刚刚心满意足的回来,金韵章小心翼翼的问刘金生,“大表哥,这种街边拉客的女人你也能看得上?嫂子她也不管你?”
刘金生一脸无奈,“没办法啊,我的兄弟,以前呢,哥是看不上这种女人的,可是大舅不让我和刑房的书吏们来往,也不让我出去打秋风,去年因为这事,我还挨了二十大板,足足趴在床上缓了两个多月,伤才好过来,我还哪有钱去逛青楼啊?这种女人也就只好对付着吃了。”
金韵章苦笑道:“大表哥,你要是没媳妇呢,出去解决一下生理问题,兄弟我也还能理解。可是家里的大嫂子如花似玉,不比你昨天找那个站街女强百倍千倍?我是真不知道你怎么想的!”
刘金生拍了拍金韵章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道:“兄弟,这个你就不懂啦,哥哥我就好这一口,俗话说,家花没有野花香,俗话又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妓……”
金韵章赶紧打断刘金生的话,“行了,行了,大表哥,我真是服了你了!我觉得大伯打你打轻了,不应该打二十大板,应该打四十大板才对!”
两个人说笑了一会儿,刘金生提议出去吃个饭,两个人一起出了州衙后门,来到街上,正准备找个地儿吃饭,只见迎面走过来一个方巾直裰的秀才,见了刘金生,急忙过来打招呼,“哎呀,这不是刘兄吗?好一阵子没见你了,忙什么呢?这位是?”
刘金生打了个哈哈,拱一拱手,“孙兄,确实好几个月没见你了!这是我表弟金韵章,是国子监的监生,到我大舅这里来读书,准备明年参加剑南道乡试的。表弟,这位是孙伯苓孙兄,是咱们江州的秀才,大名士,编了一部《孙子集》,专门教人如何当孙子,如果不是孙子的又该如何装好一个孙子。”
孙伯苓哈哈大笑,用手点指刘金生,“这个刘兄啊,每次一见面就要损我!我们在酒楼一起喝酒,太守大人微服私访,恰好也到了酒楼,太守大人是你的娘舅,你当然不怕,我肯定是慌啊,我不装孙子又能怎么办?”
金韵章也笑,和孙伯苓彼此对着施了一礼,刘金生说正要出去吃饭,邀请孙伯苓同行,孙伯苓笑道:“我可是头一回和金老弟见面,这顿饭应该我请,城外玉峦江边上有画舫,咱们在画舫上听着小曲,边饮边聊,沿江观赏景色,岂不妙哉?”
刘金生竖起大指,赞道:“妙!实在是妙!只要有漂亮小娘儿唱曲的地方,那就必须是妙处!孙兄果然是个妙人,最懂我心了!”
孙伯苓笑骂道:“你这厮脸皮太厚,今天我可是给金老弟接风洗尘,你不过就是一个蹭酒喝的,就算那里有妙人,你也只能在一边看着,说好了,只能看不能摸!”
三人雇了一辆马车,出了城向东走了二里远近,在玉峦江边找了一艘画舫,包了画舫,点了酒菜,又让老板到江边的青楼上找了个清倌人。
那清倌人上了画舫,手里拿着红牙玉板,咿咿呀呀的唱着,刘金生望着齿白唇红的清倌人,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金韵章实在替表哥感到丢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