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死罪不赦,活罪不免(1 / 2)
不多时,殷夫人、宋黑、鲁仲带着几个军士,纵马急奔而来,叙礼完毕,听了崇擒虎又解释了一遍,面色各异。
宋黑眼露厉色:“税吏崇显,篡改国君府令,又仗势欺人,逼民为反,当悬尸于城门,以作警示;庶糜虽然杀人,却是无奈之举,理当降罪一等,罚其徭役三年,念其无辜,国君府拿出一些钱粮赠予其妻子,助其将庶糜幼子养大。”
一旁被绑着的庶糜听了,挣扎着身子掉过头来,跪在地上,不住地向宋黑磕头:“国相仁慈!庶糜来世愿结草衔环以报!”
徭役也有不同,像百姓农闲时服的徭役,虽然累,但基本都是些正当徭役,只要不是遇到修长城那样的事,在桃源国内无非就是挖挖沟渠、修修路,一般没什么大碍。
但这种因罪而罚的徭役,却是一种刑罚了,或是修城墙砸石头,或是干些其他的脏活累活,食物、休息时间都很少,三年下来,不死人也累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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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再惨也好过斩立决,三年里还能再看看儿子长大,且妻子还能拿到一笔钱粮,如今国君府为妇人提供了许多生计,不必担心饿死,哪里不感恩戴德?
白绝听了,皱眉问道:“如此是否太重?”
宋黑道:“庶糜无辜,就像守城时,吓得慌乱逃跑的军士、百姓,逃跑是天性。但他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守城秩序,会乱了军心,导致城池被攻破,因此纵然无辜,也要按法令杀了,这是无可奈何之举。”
……
一旁的鲁仲,一直听着宋黑和白绝对话,却有不同看法:“国相所言甚是,只是治国须让每个人都尊礼法而行,崇显欺压百姓,逼民造反,其罪甚大,虽死难消其罪,理当死后斩首,以示众人,让国中小吏人人知道国法威严;庶糜杀人,虽有其因,终究是犯了国法,杀人偿命,绞首留其全尸,已是法外留情,又哪里能再赠其家人钱粮?否则百姓岂不是认为大王赞同庶糜行为,以后纷纷行而效之吗?”
旁边宋黑听了,也不生气,平心而论,只谈治国治民的话,反而觉得鲁仲的话有道理,只是自己一向行于庶民之间,知道庶民无奈与艰苦,这才想着能帮则帮,实际上自己也知道,自己给庶糜妻子钱粮的行为,根本不合国法。
白绝听了自己左膀右臂的话,一时没有说话,有些出神。
他们的话,都有道理,杀人偿命,放在什么时候,都是理所应当,别说前世了,就算是放到最照顾百姓的朱元璋身上,官吏把百姓逼得造反,他虽然一直照顾百姓,遇到这样的事,也只是严查官吏,那些选择百姓的头领,也是杀了的。
更不要说到了乾隆时期,公开说自己是爷爷,官吏是爹,百姓是孙子,孙子被当爹的毒打可以来告爷爷,但要是敢反抗,就是忤逆,必须杀一儆百。
杀官吏,任何时候,都是一种禁忌。
但……白绝站起身来,看向宋黑鲁仲,叹了口气问道:“军师,我曾听过,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税吏行凶时,代表的便是官府,官府以土芥待民,先乱了法纪,又岂能要求百姓遵守法纪,不怨不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