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 我没有你这样的儿子(续)(2 / 2)
这种刑罚方式其实是一种由警方行使的酌情权,只适用于犯上刑事罪行的少年人,使犯事者无需因为犯事而面对被起诉的心理压力、以及因为罪名成立而需留有案底的生命污点。
不过这个刑罚方式也是有前提的,那就是必须由警衔在警司以上的警务人员来进行。
七号警署的署长胡信,在不久之前还是一个总督察,最近才刚刚升的警司,再加上应泽并不是很熟悉港岛的法律,也难怪他想不起来这回事。
应泽回忆了一下警司警诫的必要条件:首先是有足够的证据检控犯案人。陆志廉被应泽抓了个现行,这一点的肯定满足了。
其次是少年犯自愿及明确地认罪。在应泽回来之前,金麦基已经在给他录口供了,记录上明确的写明了他犯案的经过,所以也符合条件了。
第三,少年犯及其父母或监护人同意接受警诫。这一点就更不要说了,要不是徐小凤苦苦哀求,金麦基也不会想到这个办法。
第四,罪行的性质、严重性及猖獗性。他们的行为的确触犯了刑事法,是很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过运气好,遇上了应泽,犯案未遂。
还有就是犯案人的犯罪纪录,好在陆志廉是初犯,没有案底,算是加分项了。
最后就是犯案人的家长或监护人的态度等因素以及投诉人的态度。
这两点就更没有问题了,前者都已经跪着哀求了,肯定是诚心悔过的,至于后者,不就是应泽咯,让他帮忙说说好话问题也不是很大。
毕竟,眼前这个陆志廉,真的是日后ICAC里的陆志廉的话,应泽现在抓着不放,那日后廉署署长岂不是少了个好部下。
而且,在看到陆志廉的时候,其实也有一个想法在应泽的脑中悄悄萌芽,这个想法的出现,让他有了一个明确的奋斗目标。
肯定了心中的念头,应泽遂对徐小凤说道:“这样吧,你先回去,明天再过来,我们会向署长提议进行警司警诫,给你的孩子一个机会。”
“明天?好,好,那个警官,我可不可以在这里留宿一晚,这里离我家有点远!”
徐小凤连声答应,不过马上她又一脸羞怯地询问道。
“哦,没事,不过我们这里也没有床,你只能在椅子上讲究一下了,我给你拿条毯子!”
应泽那能不明白所谓的有点远是什么意思,徐小凤显然是不舍得打车的钱,反正他们今晚也要在警局将就了多个人也无所谓。
“不用麻烦你了警官,我想陪陪我的儿子。”
徐小凤连忙婉拒道。
“不然你们在拘留室里将就一下吧,那里有床,也安静。”金麦基提议道。
“这个,不太好吧,徐女士又不是犯人!”应泽皱着眉头说道。
徐小凤闻言,连忙道:“没关系,没关系的,警官先生,让我在里面陪陪他们吧!”
“那好吧!你们跟我来,陆志廉,你继续录口供!”
应泽说着,带头走向外面,徐小凤连忙拉着陆志瑾跟了上来,金麦基则继续给陆志廉录口供。
带着徐小凤母子来到拘留室,挑了一间空房间让他们进去,然后应泽便返回了刑事组办公室。
他并没有锁拘留室的门,因为他知道有徐小凤在,无论是陆志廉还是陆志瑾,都不会逃走的。
又过了一会,他带着陆志廉会来了,让他进去陪自己的母亲和弟弟后,他又去了关着其他几个瓜皮的房间,把没有录口供的瓜皮带到了办公室,给他们录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