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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老顽童倪匡】(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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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倪匡在《我看金庸小说》中的说法,他对此倒也不以为意,可旁人看起来,金庸怎么着都有一点过河拆桥的意思。哦,你去出差,邀人家代笔,出差回来,又看不上人家写的,这算怎么的事儿嘛?

不过,旁人觉得倪匡悲催,他老先生却很臭屁,臭屁之处大概在于,金庸虽然删了他的所有文字,却删不掉他的创意,他写了些天山童姥等荒诞不经的东西,还把阿紫写瞎了,大才如金庸也只好沿着他的思路继续瞎写并自圆其说。并且,被老倪匡代过笔的《天龙八部》是公认的金庸代表作,虽则各有所好、各有排名,但《天龙八部》的排名通常不出金庸作品的前三甲。

曾代金庸写小说,是一件值得炫耀之事,毕竟金庸的代笔事件仅此一例,不像古龙那样多。据珠海出版社《古龙作品集》的附录,可考的古龙代笔者和疑似代笔者就有墨余生、上官鼎、乔奇、司马紫烟、于东楼等人。而实际上,古龙的代笔者,还远远不止这个数。

这其中,就有倪匡。

知道倪匡曾为金庸代笔的很多,可是知道倪匡曾为古龙代笔的,就没有那么多了。

倪匡代写的,是在古龙作品集中颇负盛名的《绝代双骄》。

在《笑红尘》一书附录的《古龙大事记》中,引倪匡《我唯一可以谋生的手段就是写作》中的说法,是这样说的:“他(古龙)写了一段就断稿,我帮他续了很多(《绝代双骄》)。”又引《龚鹏程讲座:司马翎——武侠小说的现代化历程》:“当年古龙就曾跟我讲,他写《绝代双骄》,写到小鱼儿被打落山谷,被很多高手追捕。这时候古龙有事情不能写了,而报社很着急,于是就找倪匡代笔……结果一写,写了十万字。古龙回来以后,不知道故事发展到哪里去了,不知从何写起。于是古龙就说,小鱼儿做了一个‘梦’,这样一来,那十万字就‘没有’了。”

倪匡为文,从不拖稿,江湖传言他每天下笔万言,而他自己给自己规定的是,每日必须写八千,这就叫“日走千里,夜行八百”哪!看了老倪匡悲催的代笔经历后,赢病已就估摸知道了,倪匡这一天一万字的神速是怎么出来的。

写得多,自然是难以顾及质量,反过来说,也正因为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来考虑这劳什子的质量,方才能够出那么多的活儿。

这个且不说了,单道老倪匡这副总是为朋友扛大刀的劲儿,赢病已就觉得他挺够意思的。不遗余力为朋友出头。老倪匡真是个扛大刀的好兄弟,为金庸代笔,被金庸“拆桥”,完全不以为意;自己从不拖稿,约稿古龙,还替经常拖稿的古龙代笔,并与之一生都是莫逆之交。

于倪匡而言,谈文论武,自是可以言必称金庸,而交朋友一起喝酒胡闹,还得是古龙。

就像读完了、读累了金庸,捧一本古龙的武侠和倪匡的科幻来看,那感觉,就像交到了一个无话不谈的朋友,民间管这种朋友,有句粗鄙之言,叫做“一起扛过枪、一起嫖过娼”,而放之于文章雅事,那就是“一起捉过刀,一起赶过稿”吧。

事实上,赢病已也忍俊不禁的是,倪匡和古龙还真“一起扛过枪、一起嫖过娼”过。

每次到呆湾,古龙便不归家与倪匡同住酒店,各自带女孩上房。次曰,古龙总问:昨晚听到吗?

听到什么?

那么大声也听不到?那女孩给我搞得彻夜大叫大王饶命!

我没空听。

为何没空?

我很忙,彻夜大叫女大王饶命!

这则趣闻,时常引赢病已发笑,曾几何时就总想和两人谈小说聊理想,还要一起喝酒、把妹、开房!

最好!还是一起去岛国嗨皮够,岂不美哉?!(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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