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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藏獒(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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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一对下垂大耳朵和黑色白色夹杂的长卷毛,就像一只毛绒玩具一般,异常的可爱。而且对人友善、热衷于取悦主人、学习能力强、且乐于服从,驯化度非常的高,

因为史宾格犬鼻子是犬类中最灵敏的,所以用来做为缉毒犬、搜爆犬、缉私犬等等特殊工作。

但是他那可爱的造型,杨光作为一个纯爷们实在接受不了。要是给林馨买个宠物倒是可以考虑。

而且它的血脉野性不足,战斗力也不行,也是大缺憾。

虽然还有比特犬、土佐斗犬、阿根廷杜高、西班牙斗牛梗、德国牧羊犬等等优秀的犬类,不过不是太丑就是野性不足,没入杨光的法眼。

最后杨光下定决心还是藏獒,毕竟咱是个纯爷们。

虽然藏獒现在的嗅觉不比不上史宾格,不过随着进化,肯定嗅觉的灵敏度还会增加。小飞的视力就远超其它的鹰雕。

养藏獒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城市里不允许养这种大型的猛犬,害怕伤人。

不过养藏獒的人多了去了,这种事情一般也没人管。

好的藏獒的价格一般在几万元左右。

贵的有几千万的,便宜的也有几千块钱的。

从杨光在上查阅的资料来,即使在藏区,野生的藏獒了也极为罕见。不过杨光也不需要野生的,只要施展了“血脉觉醒”养一段时间,相信没有任何藏獒可以比的上。所以也没有必要浪费那个时间,去藏区寻找野生的。

不过暂时杨光还不准备买,只是自己心里想想而已,毕竟一来自己暂时没有时间去“寻灵探宝”,二来从表面上,杨光也买不起藏獒。

过个一两个月之后,再赚点钱就可以下手了。

其实第一个兽宠杨光就想驯化一条狗,可以整天带在身边玩。不那时候最重要的事情是高考,所以选择了小飞。当然杨光对小飞的感情也极深,但却不能整天带在身边。就像异地恋一样,饱受相思之苦。

踏入“洗筋伐髓”的境界之后,现在处于“洗筋”的阶段,筋其实说的是经脉。这一阶段并不需要专门修炼,灵气随着血液自动在经脉里面流转,所以杨光也没再进入戒指世界里修炼。

只不过杨光发现,自从进入到踏入“洗筋伐髓”境界之后,有好消息也有坏消息。

好消息是身体变得更加轻盈,心脏变得更加有力。

而且由于天地灵气不断冲刷滋养经脉里的杂质,让经脉变得更加宽大顺畅。所以自己在练习太极全都的时候,天地灵气的运转和调动更加的迅速。

杨光发现太极拳之所以平和舒缓,就是因为其他的人只能感受到一丝气机,因此在使用招式的时候如果太快那气机就跟不上。

气机跟不上,那太极拳简直是花架子。所以其他的人不得不用更多了时间来运转体内的气机。

而现在这个问题对杨光来说不存在了,他不但可以把平和舒缓的太极拳打得虎虎生风,而且威力还更大。

还有另外一个好处,因为打通了头顶的百会穴,天地灵气也开始进入到杨光的脑袋里。

杨光觉的自己的脑细胞更加活跃。不但耳聪目明,而且记忆更好。上课老师讲的话都记的清清楚楚,像印在脑袋里。

坏消息是身体一直油腻腻的。

就算擦洗完之后,不一会又有一些油腻污浊的东西从毛孔里渗出来,让身体异常的难受。

杨光还发现,自己拉的屎变得特别臭,自己都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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