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胡八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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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孙有财出了院门,二郎夫妇重回屋中。
秦氏说,刚刚她在钱庄等着兑钱,耽搁了些时间。因为人家钱庄的人要把银票辨明真伪,才给兑换成铜钱。此时看看天色,已经不早了,粮铺恐怕早就关门了。于是秦氏跟丈夫商量,明天再去买粮食。
一夜无话。
第二天吃过早饭,秦氏把剩下的钱交给丈夫,让他去买粮食。
林二郎数数剩下的铜钱,还有一贯多,约合一千三百多文。
“你表妹有没有说,让你买哪样粮食?”林二郎问,又说,“如果买精米,这些钱买不了几升;如果是买玉米,倒是能买两石。”
“你看着买吧,买一袋麦子,再买一袋玉米。就说是掺着使,做烧饼用。别人也不会起疑。”秦氏说。
林二郎答应,拿着盛粮的口袋,推着独轮小车出了家门。
林二郎买面,跟秦氏买布一样,也有他自己固定的关系户。他常去的那家粮铺,老板姓胡,人送外号“胡八斗”。
这并不是形容此人才高八斗,而是说他经常给人小份量,八斗粮食能给量成十斗。
不过林二郎去买粮食,胡八斗还实诚些。而且因为他了解林二郎的为人,肯赊粮食给林二郎。
林二郎和胡八斗的这点儿交情,说起来有个缘故,与林二郎的对门邻居郭凤春有关。
胡八斗先前的妻子,是郭凤春的大姐。当年郭大姐活着的时候,胡八斗常去葫芦找他小舅子喝酒。
郭凤春和林二郎、孙有财三个人,是一条巷子里从小长起来的朋友,年纪差不了几岁。胡八斗来喝酒的时候,郭凤春常叫上林二郎、孙有财坐陪。于是胡八斗跟林二郎也就混熟了。
郭家开着粮铺,日子过得不错。只可惜那位郭大姐命薄,生下儿子之后没两年,就得了个暴病没了。
郭大姐没了不满一年,胡八斗又续娶了,继妻是翡翠大街上开胭脂铺的夏家的女儿。
这位夏大姐脾气古怪,厌烦前房留下的那个孩子。胡八斗一个男人,又常顾不上家。可怜那孩子没少受屈。四周邻居看不下去,偷偷跟孩子的舅舅郭凤春告诉了。
郭凤春是个暴躁脾气,听说外甥在胡家被冷待,一下就急了。用现在的话说,叫做暴走。他跑到胡家,二话不说,就把孩子抱走了。
胡八斗听说了,追到郭家,想把孩子要回来。
郭凤春对他说:“你可以把孩子带回去,但若是被我听说你那泼妇敢虐待他,我就去烧了你的铺子;如果你今天痛快地把孩子留在我,将来他长大了我让他认祖归宗还姓胡。”
郭凤春是练过几年功夫的,打起架来七八个人不是对手。胡八斗打心里怵郭凤春。于是胡八斗留下一贯钱,把孩子留给了郭凤春。
胡八斗把孩子给了郭凤春,夏氏不反对;但是胡八斗留给了郭凤春一贯钱,夏氏可是反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