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节 管辖(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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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张煌言没有过江,但他还是得知了一些事情经过,对于打击那些持械抵抗明军的漕工他并没有任何异议,但是明军不问青红皂白就把沿河五十步以内的房子都烧了让他有些担心。
“张尚书说的对,我是烧了一些民房,但这是为了保证我军安全。”邓名耐心地解释起来。
但张煌言的担忧并非想邓名所想的那么简单,他是怕明军开了这个头,以后就收不住手了:“若是今天烧百姓的房子不算错,那下次杀比较可疑的百姓也可以了,再往后杀一些看上去有点可疑的百姓或许也可以被原谅了,最后一定会发展为了军队安全可以把那些不是百分之百可靠的百姓都杀光。”张煌言总结明末军队军纪败坏的经验教训,得出的结论就是要从最开头就堵住,根本不开这个头自然没有后续发展:“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提督不可不防啊。”
张煌言的所想之远超出了邓名的想像,他很认真地思考了一番,老老实实地回答道:“张尚书说的没错,但我是一军统帅,我会很自然地把军队利益摆在首位。”说到这里邓名还举了另外两个例子:“蒋国柱和管效忠劫掠镇江,将城中的良家妇女都抢走卖去南京、苏州等地,我也曾遇到过被劫持的不幸女子,可我现在不能替她们主张正义,而是要和蒋国柱做交易;梁化凤杀害众多闽军将士,那个闽军出身的穆谭曾立誓要为他的同袍报仇,但现在他也绝口不提此事,而是认真地与梁化凤派来的使者谈判。”
“这些都是不对的,但却是难以避免的,”邓名又对张煌言重复了一遍他对手下曾经说过的话,但是把前后顺序交换了一下位置:“如果军队覆灭了,我和穆谭都会死无葬身之地,这点我们心里都很清楚,所以行事时必然会把军队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耐心地听邓名说完后,张煌言露出失望之色:“若是不定下规律,将来如何能保证他们不肆意欺压百姓?”
“没有任何保障,”邓名摇头道,明军到底如何对待百姓,只是受到邓名的道德水平约束,如果邓名不在的话,就是根据其他明军军官的道德水平来行事:“扪心自问,就是这次补偿漕工,也是因为花费不大,我收益远远大于支出,所以才动了恻隐之心。如果我和虁东军早先一样穷的话,多半我也不会给漕工补偿银。”
这次手下说他们只是烧房子,但邓名怀疑是不是所有的百姓都会老老实实离开,也不知道明军的放火过程中有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可邓名根本不会去仔细清查。这同样是因为他是明军的统帅,他不可能鸡蛋里挑骨头地和这些跟着他打仗的士兵过不去。
张煌言对百姓的重视,对一个军事统帅来说恐怕不是优点,邓名觉得这样必然会束缚住张煌言自己的手脚;不过这是一种非常难得的原则,对正义的尊敬在很多时候都不会给人带来好处,邓名认为这是对的。
“不知道张尚书愿意不愿意……算了。”邓名突然冒出了一个念头,问题脱口而出,但话说到一半就打住了,他自己也觉得有些鲁莽。
“邓提督到底有何建议?”张煌言追问道。
“刚才想得有些差了,一个挺荒谬的主意。”邓名自嘲地笑了一下。
“愿意不愿意、荒谬不荒谬,总要问过我才知道。”张煌言不依不饶地连声追问。
禁不住张煌言再三询问,邓名就他的设想大致说了出来:“我不认为要求军队的将领自律是件容易的事,所以刚才动了一个念头……”
目前邓名虽然在成都搭了一个司法独立的台子,但他并不认为袁象真的从都府官僚系统中独立出来了,处理官司的时候无法避免地依旧倾向官府立场。而在邓名刚才的设想里,张煌言似乎是一个很好的人选,若是由张煌言主持成都的司法系统,那多半百姓不会求告无门。
而军队同样会受到这个司法系统的监督,刚才邓名只是一个闪念,但在与张煌言的一文一答中,他的思路也逐渐理顺了:“……刚才张尚书不是问我如何才是头么?现在对待百姓是否过份是我一个人说了算的,这次我说烧房子不算过份,那就不是;下次若是我说杀人不算过份,那杀人也就什么了;这次我说需要赔偿,所以漕工能拿到补偿银;下次若是我说房子白烧,那军队也就不会赔偿。所以到底军队做的是不是过份,到底该不该给赔偿,不应该由我和其他将领说了算,也应该由提刑官说了算。”
因为有几百年的经验,邓名也不需要走弯路去摸索,直接照搬他穿越前的控辩体系就是,控辩体系是进化程度最高、邓名所知的公平和合理程度最高的司法体系。在张煌言一个又一个问题的刺激下,邓名还努力回忆了一些律师问题。
用张煌言能够理解的话来说,这就是讼师,讼师兴起于明中下叶,因为大部分百姓都没有机会去仔细阅读大明的律法,所以到了大堂上就只能对官老爷唯唯诺诺,无论从官员口中吐出什么奇谈怪论,百姓都只能信以为真。
而明代的讼师就是专门从事司法服务的,他们精通大明律发条文,除了可以代百姓写状子外,在明末更发展到了到大堂上替雇佣他们的人发言的地步。有时双方都雇佣了讼师,坐在大堂上的官员就得听双方请来的讼师唇枪舌剑,各自从大明律中引经据典,声称自己才是有理的一方。
有了这些专业人士的协助,官员忽悠堂上百姓的难度就大大增加了,明末官员的书信中有大量关于讼师的描述,有些新上任的官员在信中称双方讼师的争吵让他脑袋都大了,因为他听哪方都觉得有理——这些讼师的司法知识远远超过科举出身的官员之上,最后简直就不知道该如何断案了;还有大批的官员在信中称这些讼师甚为可恶,因为以前只要吓唬来告状的百姓几声就可以把他们的胆子吓破,断案后也不担心名声受损——因为其他的百姓大都也是法盲,既然官员说他断案是由根据的,那百姓也会相信——讼师的出现让官员胡乱断案的成本大大提高。
满清入关之后,对讼师采用严厉镇压措施,禁止任何人向百姓提供司法服务,若是发现有人代写状子或是提供过堂建议的话,这个讼师就会收到流放的惩罚,后来更进一步提高到死刑;而为了彻底断绝需要,清廷还规定,所有人打官司时都必须自己书写状子,如果不识字的话可以口述让别人笔录,但其中不能有任何修改——为了方便官员识别,清廷还定下规矩,告状的人必须当堂背诵他的状纸,若是有“一字之差”,就会被视为找人代写,官府不但不会受理他的案子,还会将他乱棍打出。
简而言之,就是说即使是满清自己编写的大清律,官府也不希望百姓懂,更仇视那些向百姓普及法律知识的人。
“现在成都没有讼师,不过以后肯定要有,如果有人无力雇佣讼师,我觉得官府应该出钱为他雇佣一个,因为如果没有讼师帮他解惑,那提刑官想怎么哄骗百姓都很容易。”邓名的看法比张煌言还要激进,后者是江浙人,很多这里的人都在大明治下从事讼师行业。
邓名兴致勃勃地说道,等将来控辩体系完善后,军队的百姓的纠纷也通过这个机构来仲裁。邓名认为其实军队自己心里也清楚哪种行为是说的过去的,哪种是说不过去的,若有一个提刑衙门把审判权从军中中拿走的话,军人的在前线犯下伤天害理的几率就有可能降低:“我军中有一半的士兵都是张尚书的旧部,军官更是七成都是从舟山来,若是他们知道有一天还会落在张尚书手中,那他们肯定不会有胆子在前方做什么太过份的举动。”
听到邓名这句半认真、半开玩笑的话后,张煌言也笑了几声,他对邓名这种闻所未闻的司法体系产生了不少兴趣。邓名不可能为详细列举所有可能遇到的情况,刚才他提出军队对具体问题和形势的处理是合理,基本是由提刑官来判断的。
又想起了陪审制度搬出来,邓名也随口提起,将来可以挑选一批个与案件无关的平民组成陪审团,由双方讼师设法去说服他们,而提刑官期间起得的作用就是不让任何一方公然撒谎,最后由这个陪审团给出一个初步建议。
“让一群不懂律法的人断案吗?”听到此处,张煌言有些不以为然地说道:“若是这些人没有其他原因,只是因为犯妇俊俏,就要放走谋杀亲夫的毒妇怎么办?”
“最后的决定权当然在提刑官手里,无论陪审的人提出什么建议,提刑官都可以推翻,可以无视陪审的建议自行确定有罪还是无罪,并确定刑罚。”邓名答道,即使是在他前世的陪审制体系中,法官也是拥有绝对权威的,只是法官不轻易动用他们的权利而已:“但如果推翻建议,就需要详细写明理由,而且这个理由必须拿出来见人,在周围张榜示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