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真凶(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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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要证据吗?那我一条一条说给你听……”李陶不紧不慢道。
……
原来,李陶在听赵登高介绍案情的时候,听他说起过在察看如月的尸体时,发现在其大腿内侧,烙有一个“姚”字。
李陶对这种“烧情疤”有着一些大概的了解,这是情人之间为了表忠心烙上的,是两情相悦的结果,以示心诚情浓,心甘情愿。
武则天当年就曾与情人敖曹互烧“情疤”。世人之所以叫这种疤为“情疤”,除了因为是情人间所为外,还因为这种疤一般都烙在很隐秘的部位。因为这个“姚”字,姚文春自然就成了重点怀疑对象。但那晚赵登高陪同李陶和姚文春私谈以后,李陶才知道,如月虽在记院,但从来不卖身。姚文春虽然对如月情有独钟,但一介书生,手无缚鸡之力,让他杀人比登天还难。况且,姚文春的身上也没有和如月相同的“烧情疤”。那晚,李陶还从姚文春口中得到一条重要线索,那就是,如月和小桃红平时关系很好,那次姚文春去时,恰巧碰到如月和小桃红拥抱在一起。
赵登高可能不明白,但来自后世的李陶心中清楚,如月和小桃红可能有同姓相恋的倾向。但如月和小桃红都不姓姚,这个“姚”字又作何解释?
李陶想了一夜,终于想出了一点眉目。于是,李陶与赵登高、姚文春商定,先说姚文春就是杀人凶手,稳住真凶,而后让赵登高到百花阁,不动声色地看到了小桃红的大腿内侧也有一个“姚”字。这样,就和李陶的推测不谋而合了。
“世上巧合的事太多了,小郎君怎么肯定我这个‘姚’字和如月身上的‘姚’字有关系呢?”小桃红含泪道。
“不错,你和如月都不姓姚,但如果把你名字里的‘桃’字和如月的‘如’字拆开,再合在一起,就可以合成这个字。为了这个姚字,我可是研究了很长时间。”
“可即使这样,我也没有理由杀死如月啊?”
“你当然有理由。”李陶走到小桃红面前,“你和如月虽然都为女姓,但两情相悦已有多年,突然间,如月想要离开你了,你的占有欲促使你铸成大错。”
“证据呢?我要证据!不能凭你一说,我就成了凶手!我是冤枉的!”小桃红歇斯底里地喊道。
“我当然有证据!”李陶说罢对坐在大堂之上的赵登高:“可以让他来了!”
赵登高点点头朝着一旁的衙役道:“带姚文春!”
不一会,姚文春被带到了大堂。
李陶对姚文春道:“把你那天晚上对我说过的话给小桃红再说一遍!”
姚文春盯着小桃红:“自从我和如月认识后,我发誓要考取功名,而后救她出苦海。经过长时间的交流,如月也认为我是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可因为你俩曾暗地里拜过天地,她就想先解除你俩所谓的‘婚约’。不想,遭到你的拒绝。如月说过,她之所以和你偷偷在一起,是因为你曾多次帮她,使她免遭那些禽兽男人的蹂躏。但她只是感谢你,不可能和你成真夫妻的,因为你是女的。可你不放过她,并扬言杀了她。”说着,姚文春从怀中掏出一张纸扔到小桃红的面前,“这是如月前几天偷偷写给我的信,上面的每一句话都是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