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接受(2 / 2)
“那好,最后一个问题,为什么是我?!”王仲看山弟点头,确定了文筠说的话确实属实,因为周游列国传里明确写到过当作者经过雨族的时候,见到过持剑者的威势和巫尊的伟力,这事多半错不了,转头向文筠问下最后一个问题,这才是让王仲困扰的问题。
从文筠嘴里说出来的这些事情,可以断定巫族内肯定有成千上万人会想要成为持剑者,至于少巫,早就定下来了,也没法更改,但是在有这么多选择的情况下,选中王仲,未免让他觉得受宠若惊之余,还有些疑惑。
“因为将军的戾气很重,天剑是神兵也是凶器,需要戾气足够重的人去驾驭,我巫族之所以两百年来一百六十位少巫没有一位成就巫尊,原因有一部分就在于持剑者戾气不足,无法驾驭天剑,关键时刻被天剑反噬致死。”
文筠少女见王仲如此疑问,明白他已经答应要成为持剑者,高兴地把一对好看的眼睛都笑成了月牙儿,语气里充满了欢快,言简意赅,干净利落的回答王仲的疑问。
听文筠如此一说,王仲彻底明白了,他不是什么无知的蠢货,会问出戾气重为什么不去军队里找,那里戾气重的人很多,但是那是杀性和杀气,是后天培养出来的,而不是先天就拥有戾气的。
所谓戾气,是天生就有的一种本性,比如拿杀人来讲,一般的人就算久经战阵,也最多是最多面不改色,而戾气和杀性重的人则会泰然处之,或者甘之若饴,如饮甘泉。
但是杀性是后天培养的,而戾气是天生的,所以戾,是户头下面一只犬,犬护着家,会格外的凶猛暴烈,戾气重的人,往往做选择都不会偏向平和的手段,而是优先考虑使用最粗暴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王仲在黄汉城里杀了那个赤鹰卫士兵吴辉,其实是第一次动手杀人,那一次吴辉的举动其实是把他天生的戾气激发了出来,才会有那么暴烈的举动,后来王仲解决问题的办法,就算有如何周密的想法,但都是以粗暴的方式为主,能粗暴解决问题,绝对不去想更加巧妙和精妙的办法,简单来说,戾气重的人,天生就有很强的破坏欲,是天生的破坏狂。
其实文筠来这里,最主要是听说羽林军里有一个天生就戾气很重的人,想来看看是否合适,能不能成为她的持剑者,然而当时见到王仲之后,雨族少女一眼就看出他的戾气重到不可思议的地步,因此在刚刚捉拿钦命要犯的时候,她明明察觉了蛛丝马迹,却根本不说出来。
说到底,华武帝国的皇帝再尊贵,再怎么对她客气有加,都不如事关性命的持剑者人选要紧,所以雨族少女文筠就毫不犹豫的选择无视掉,在确定众人都离开之后,选一个恰当的时机,来邀请王仲成为她的持剑者。
在得到王仲的首肯之后,文筠也不逗留,一阵蓝色闪光过后就消失了,她还需要去做缔结同心结的准备,至于那个火族人是华武帝国的钦命要犯,那干她屁事?
“好了,现在可以告诉我,你这两年都去干了什么么?”王仲看雨族少女消失,这才转头向山弟问道。</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