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五章 探良人口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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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旁收到快信,立刻召集劾里钵,焦德友,折克隽,张平,韩德容几个人。王旁安排焦德友,折克隽继续紧盯着双塔的修建;命劾里钵即刻回东京辽阳府附近的完颜部落,调集兵力准备端了耶律宗元的老窝;同时让张平,韩德容和自己同去一趟中京大定府。
安排完了这些事,王旁命人请來辛赞:“辛公,我有要事,需要去见皇上。请辛公拟急信公文。”
辛赞王旁突然这么着急见辽皇有些奇怪,这塔虽然已经初具规模,但毕竟还沒有建成:“王侍郎如此着急去请辽皇,只怕塔未完全建,准备不足啊。”到现在辛赞还不知道,耶律洪基这次來热河面临着很大的风险。
“辛公,我得到皇太叔联合殿前都点检要谋反的消息。”
听王旁这么一说,辛赞大惊失色:“啊,会有这事?这,这怎么可能?”
王旁立刻说到:“此事非同小可,我自然不敢开玩笑,所以要亲自面见圣上,也好请圣上早做计划。”
辛赞见王旁说的如此肯定:“好!我发急递官文,王侍郎带着官文,到急马铺取急递马匹,从此地到中京大定府只需一日便可到达。”说罢,辛赞忙写好官文,并用蜡封封好,在信笺之上贴上三根羽毛。
辛赞所说的羽书,就是我们熟知的“鸡毛信”,羽书除了追求快,还要追求准确无误。王旁回到宋朝以后,才慢慢知道一些古來有之的寓意。为何选用鸡毛粘附急件作为特殊标识呢?首先是因为鸡有古人评价的五德:“带冠为文,足搏距为武,敌在前敢斗为勇,见食相呼为仁,守夜不失为信。”传递机要急件就应如鸡司晨啼明,即使风雨雷雹也不失时;此外,中国人把鸡视如吉鸡,也许取其逢凶能化吉的寓意;当然,也可能是由于鸡毛远比鸟羽容易获得吧。
辛赞把信递到王旁手中说到:“王侍郎,你带上羽书速去急递铺取快马,羽书急递日行五百里,王侍郎一日内即可到达!有此书王侍郎可以不经过枢密院,直接报奏皇上。”
王旁心想,自己不用羽书,也可以不经过枢密院,他手中有耶律洪基所赐金牌,连皇上的捺钵都能随意出入。不过他知道这鸡毛信有金牌他也借不來急马。他心里合计着:如果按照上次折克隽给算过的,耶律宗元即使现在已经到了辽阳府,开始准备发兵筹备粮草,直到准备充足抵达此地,至少也得一个月时间。他必须敢在耶律宗元和耶律撒刺竹动作之前。
王旁叫上张平和韩德容,带着辛赞的羽书,到急递铺去快马。风驰电掣一般,从太子山之用了大半日就來到了中京大定府耶律洪基的捺钵。
这可是王旁到宋朝以來,行动最快的一次,王旁到了中京大定府的时候,下了马都觉得轻飘飘的。难怪对于急递的马,朝廷规定每间隔一段路就会有一个急递铺,急递的马要铺铺换马,不仅换马,还规定了隔着几个急递铺就要换人,急递的公文要风雨无阻日月兼程的送到。这不换人风驰电掣几百里,神仙也得累。这可不比汽车,汽车还有疲劳驾驶一说呢,更何况颠簸的赶马。
对于王旁等人來说,就沒必要换人了,这段距离也并不太远,想换也沒的换。
急递的马的速度真的是沒的说,急递的驿马上系着铜铃,在道路上奔驰的时候,马飞奔起來鸣铃大作,隔着老远就能听见,而且夜晚举火把奔行,路人见到都要躲避,因为朝廷有规定,被此马所撞,撞人者概不负责。这让王旁不由想起唐代诗人杜甫《秋兴八首其四》诗写道:“直北关山金鼓震,征西车马羽书驰。”
王旁持耶律洪基所赐金牌,进捺钵无人阻拦,再到斡鲁朵,侍卫见到金牌都客气至极。这东西到底写的什么,竟然这么管用。金牌倒是很官员,只是王旁扑空了,皇上耶律洪基并不在捺钵。
找皇后?似乎不太合适!找萧英去?万一萧英不在又浪费时间。王旁站在营帐之中左右瞧了瞧,他们是上午出來的,现在已经天黑了。现在王旁还真有点发,肚子咕噜噜的之叫。对了!去找耶律良人,在给自己和那哥俩弄口吃的垫垫。
王旁想着,便朝斡鲁朵走去。
耶律良人听宫人來禀报说王旁來了,奇怪王旁为什么不在太子山,怎么出现在捺钵。他将王旁请到一座斡鲁朵附近的帐内,见王旁三人满面灰尘,形容疲惫。急忙问道:“王侍郎,如此风尘仆仆而來,可是有急事?”
王旁拱手说到:“我有重要的书信带给皇上。皇上不在捺钵,良人总管可知道皇上去了哪里?”
耶律良人见王旁问的很急,忙回答道:“皇太叔身体不适,皇上亲自前去探望。”
坏了,不会耶律宗元想引君入瓮,将皇上骗到辽阳府去了吧?那太子山上的塔可是白修建了。“皇上去了辽阳府?”王旁不由提高了声调,惊异的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