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9章 番外:我也跟着学会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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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晴就知道,这人嘴里绝对不会有什么好话,双眼冒火看着黑龙,冷声道:“放手!”
“我要是不放呢?”黑龙嬉皮笑脸,手却将雨晴握的更紧,头慢慢靠了过来,嘴里的热气喷到雨晴脸上。
雨晴忍无可忍,屈膝抬腿,猛地往上一顶,正中黑龙的要害部位。
“哎呦……”黑龙根本没想到雨晴会有这样一手,猝不及防,不仅叫了出来。雨晴威胁道:“黑龙,你少惹我!不然我让你断子绝孙!”她方雨晴不是那任人欺负的小媳妇,黑龙是混混又怎样?她方雨晴还有爹有齐守谦呢,总有人能帮着自己的。
在雨晴不多的现代知识里,也知道有那么一个词叫做“******”,当然那时候雨晴是个小姑娘,没有人会对雨晴说这个,不过雨晴天生爱八卦,知道的也比同龄人多一些。
现在黑龙和雨晴的状态,绝对说不上是朋友。可是黑龙对雨晴的作为,早就被雨晴归结为******一类的。前段时间,雨晴一直采取的是躲避的姿态,后来想想才明白,女人不该沉默。沉默、逃避或者委曲求全,都是一种纵容。
于是雨晴决定挺起腰板,捍卫自己的权利。当然,雨晴心里也有个隐秘的信念,沈觅应该离这儿不远,她不是一个人!
黑暗中,只能听到黑龙粗重的呼吸,想来雨晴那一下顶的十分之重。过了一会,黑龙刚要说话,远处亮起一盏灯笼,接着有人脆声喝问:“谁在那儿鬼鬼祟祟的?”雨晴听出来,这是燕妆的第三个丫鬟翠巧。
雨晴心下激动,昏黄的灯光落在雨晴眼里,如同初升的朝阳一样,代表了希望。黑龙一把捂住她的嘴,雨晴心下大骇,这实在是太像暴力犯罪现场了,思及此,张嘴咬下,双手双腿扑腾个没完。
“丑女人,不想让人发现就别出声!”黑龙咬牙低声道。
雨晴呜呜呜的说不出话来,只拿一双眼睛瞪着黑龙,怕人发现的是你吧,她不过是跑出去玩一趟。
黑龙不理她,转身朝外扬声道:“是我……”
这一句话,只是说明了身份,翠巧聪明的一句不问,立刻转身走了。雨晴眼睁睁的看着那点灯光消失,心也跟着坠入黑暗,翠巧翠巧,你这么机灵干嘛!
“真是丑人多作怪。就你这样,脸蛋没脸蛋,身材没身材,没胸没屁股的,我瞎了眼也看不上你,你就省省力气吧。”黑龙说着放开了手,嫌恶似的甩了几下,“还弄我一手口水,真是恶心。”
雨晴嘴一自由,立刻大口的吸了几口新鲜空气。
“你的鼻子是干嘛用的?光捂住嘴你就能憋死了?”黑龙的毒舌还在继续,“难怪嘴里一点香味都没有,哪像人家小桃红,那一张檀香小口,那丁香小舌,真是令人回味无穷……”
雨晴看着黑龙,就像看着一堆狗大便,分外恶心,“是啊,你喜欢那丁香小舌,也喜欢那丁香小舌上其他男人的口水。”
“除了第一次见我,就数现在你看的我专心。”黑龙又恢复了嬉皮笑脸。
既然知道黑龙不会对自己怎么样。雨晴缓过气就不准备客气了,“黑龙,我那不是专心,我那是恶心。”雨晴就不明白了,黑龙干嘛老跟自己过不去。当初她可是连保护费都交了呀。那样违背雨晴良知地事情雨晴都妥协了。黑龙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黑龙也不在乎,继续笑嘻嘻的说道:“感谢我吧,要不是我替你遮掩,今天你就别想安生了。”
“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我干嘛要你遮掩啊?”不过是和杜宇出去了一趟,她方雨晴怕什么?身正不怕影子斜,她方雨晴自问行得正走得直。
“啧啧……”黑龙上下打量雨晴,摇头叹道:“今天你跑出去。明天全京城的人都会说,杜家公子携美出游,然后就有人翻出你来,编造出一段匪夷所思地屁话。人家不怕,你也跟着不怕吗?人家是杜家公子,你是吗?人家要成亲,你是吗?这个时候,杜家的婚事又搞的那么大,多少人多少双眼睛盯着你,杜老爷子为了面子。弄死一个外省的小媒婆也不是什么难事。”
雨晴打了个哆嗦,确实有这个可能。
“幸好有我,你不感激我也就是了,真是狗咬吕洞宾。还真是狗呢。”黑龙伸手到雨晴跟前,上面的牙印很明显。
“你为什么帮我?”雨晴仍是怀疑。以黑龙的个性,不会这样善良。
“因为你很好玩啊,你要是死了,回去的路上多无聊啊。”黑龙的话让雨晴气地几乎吐血,他是真心的觉得雨晴好玩。
黑龙奇怪的看着雨晴:“方媒婆,你怎么啦?别瞪眼了,再瞪也没有我的眼大。你不知道。你的那样的表情,真是太好笑了。就是那个,一脸的戒备,好像我是色狼,随时会扑上去吃了你一样,真是笑死人了。你的想象力太丰富了。就是不了解我的品味。大爷我很挑的,不是美人我不要。咱俩在一起。要担心地人该是我才对。”
黑龙越说越来劲,又捏起了兰花指:“不要,啊,我会叫人的……”
雨晴先是被气的快要吐血,又被惊得一身鸡皮疙瘩,“行了,我错了。黑龙少爷,您是风华绝代的黑大爷,您品味超群,我不该擅自降低您地品格,妄自揣测,我向您郑重道歉,现在我可以走了吧?”
黑龙没说话,让开了路。
“雨晴,京城不太平,没事就别出去了。”黑龙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雨晴停了停,“谢谢。”说完紧走几步,跑进了自己房里,一进屋门,就赶紧关上房门,摸索着点上蜡烛,心仍在剧烈的跳动。
雨晴住的是间客房,里面的家具虽不如燕妆闺房的精致,可也是一应俱全,就连晚上照明,备的都是蜡烛,可见杜家的重视。要知道,蜡烛可是金贵物,除了大富大贵地人家,一般人是点不起的,而农村人奉行的早睡早起,也是为了利用天光,节省灯油。
雨晴当初为了省钱,还号召全家开展了熄灯运动,那时候,晚上睡不着雨晴就躺在床上胡思乱想,真不知道沈觅是怎么过的?
怎么又想到沈觅了?雨晴甩甩头,甩掉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抛开对黑龙的成见不说,他今天地那些话,肯定也不全是真地,但是有一句话雨晴听了进去,那就是“京城不太平。”所以,雨晴现在应该考虑的是自己地安全问题。
雨晴不了解政治,但是电视还看过不少,皇帝软弱,官场贪墨成风,眼前的杜家有如此招摇,而京城那些披甲执锐的御林军,更是让心心头惶惶。
正想的出神,门口有人叫道:“雨晴姐回来了吗?”是燕妆的丫鬟之一,翠玉。雨晴赶紧答道:“回来了。”“雨晴姐,小姐让我告诉你,有客人来找。”翠玉一边引着雨晴往前,一边说道。
客人?雨晴陷入了沉思。她初来乍到,会是什么人呢?
走到前面的花厅,看清灯下的人影。雨晴脑子“嗡”地一声,呆呆的看着来人,这个人是沈觅啊。
燕妆看到雨晴,赶紧站了起来道:“雨晴姐,都是因为我。害你出去了这么久,小沈先生等了一个时辰呢。”
当初她在麒麟学院的时候,大家为了和沈留区分,就将沈觅称为:“小沈先生”,沈觅学问也是极好的,再加上因为孔龙的关系,燕妆对沈觅有种不为人知地感激和尊敬。黑龙告诉燕妆,雨晴下午出去。是为了和杜家的媒婆沟通,怎样更好的主持婚礼,燕妆更对等待的沈觅多了几分愧疚。
雨晴本来就有些呆楞,燕妆说的她又不懂,一时之间也不知如何接口,只好笑笑就算打过招呼了。
沈觅对着燕妆说道:“秦小姐,明日雨晴妹妹肯定更是忙碌,不知我能否今日带妹妹出府一聚?”沈觅和沈留面容本来相似,这样含笑说话整个人也说不出来的温润。
“我们兄妹也是许久不曾见面了。”沈觅说完目光莹润的看着燕妆,只要有眼睛的女人都无法拒绝。
燕妆自然忙不迭地答应。于是雨晴回房收拾了一些,就跟着沈觅离开了,她不知道什么要做什么,但是确实很想知道沈觅现在的情况。
沈觅住的离这儿并不远。是一所小小的宅院。雨晴到达的时候,已经黑透了,虽然门口院子带着灯笼,也只能照的朦朦胧胧。
雨晴踏进院门,不禁呆了。院子没有点灯,一片黑暗中,无数洁白的花朵绽放,看不清形状。夜色中如同无数的星星一样。
“这是什么花?”雨晴凑过去问道。
仿佛早料到雨晴由此一问,沈觅伸手接过小厮手里的灯笼,递到雨晴跟前,让雨晴细看。叶子碧绿宽大,花朵却很细长,盛开的如同喇叭花。洁白纤细。还有一股淡淡地香气。
“临风玉一簪,含情待何人。合情不自展,未展情更真。”沈觅轻声道,目光看着的却是雨晴,“这是玉簪花。”
“真好看。”雨晴叹道。
“玉簪白天花朵初绽,夜晚才能盛开。未开的时候如同玉簪一样,所以得名玉簪花。”沈觅说着,抬手拿下雨晴头上的簪子,手如白玉,拈着一支翠绿地簪子,面容隐在光影中,看不清楚。
雨晴盯着那支簪子,真不明白这几个大男人,怎么好像突然转了性别,一个一个都比雨晴还喜欢簪子?这仍是齐守谦送的那支,黑龙看过,现在沈觅也很在意似的。
直到两人坐下,喝着沈觅仆从端来的茶水,沈觅还是没有还回来的意思。雨晴问道:“哥,你什么时候来的京城?”
沈觅掀起眼皮,似笑非笑的瞥了一眼雨晴,“我哪天来的,妹妹不是知道吗?那天我们还在申城见过面呢。”
雨晴讪讪地低下头,原来不是错觉啊。同时有些心虚,因为她叫的是哥哥,那一声就定下了两人的关系,在知道沈觅的心意之后,那意味着拒绝。
沈觅视线转了转,又落到雨晴头上,“咦,妹妹头上这是什么?”雨晴还没反应过来,沈觅又伸过手来,摘下了那支木头簪子。拿在手里把玩,也不说话,,目光闪动不知想写什么。
雨晴跟着沉默的坐着,手足无措,不知沈觅想干什么。
沈觅觉察到她的不安,自嘲地一笑:“怎么和我生分了?那天不还是叫我哥哥地吗?”
“这簪子有什么特别吗?”雨晴直接问道。
“没什么特别。不过是想着,既然有现成的玉簪,又何必带着些俗物呢?”沈觅说着拿出一支玉簪花,带到雨晴头上,神色淡然,似乎微带着伤感。
雨晴明知道不会这么简单,也知道沈觅不想说,自己绝对问不出来。
“你这段时间在哪里啊?”雨晴换了个话题。
“到处跑呗。不像妹妹,就守着东海县城。”沈觅神色间露出疲惫,带着一丝倦怠。
“沈觅……”今天晚上沈觅一直阴阳怪气,雨晴过来可不是来听这些地,她本来想理直气壮的责备一番,可是沈觅的神情也让她心里酸酸的。
“终于叫我沈觅了?”沈觅仍是懒洋洋的样子。
“哥,别这样。我知道,你肯定过的很辛苦,我什么也帮不上。就连悠然,我也只见过一次……”
“你还知道什么?”沈觅眼神明亮,看着雨晴,很明显的表明,他想听的不是这个。雨晴低下头去,“我知道,你喜欢我。”
说完又有些忐忑,这话怎么这么傻呢?沈觅肯定会借机笑话自己一番的。
沈觅却只是淡淡说道,“哦,是吗?那你说说,我为什么喜欢你。”
雨晴鼓起勇气,“这个问题我也想问你,你为什么喜欢我?我觉得我一点都不好,在你面前像个傻子一样,说实在的,爹说你喜欢我我都不敢相信。总不能,你喜欢我就因为我笨吧?”说到这里,雨晴不由得笑起来,用傻来伪装天真的女主,却总能博得看透世事的男主的痴心,多么恶俗的情节。
“要是你喜欢我,就是因为我笨手笨脚,衬托出了你的高大,给你平添了笑料,那你就是我的仇人!”雨晴看着沈觅,“不过,除了这一点,我还真没发现自己有什么特别之处,所以,我想你不会是喜欢我的。”
不管沈觅对自己到底是什么心思,雨晴现在已经尘埃落定,总不会再有其他想法了。雨晴并不是那种将爱情看的很重的人,也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或者千万人之中只有一个适合自己的。记得还在现代的时候,雨晴就听一个年长的表姐说过,适合自己的有千千万万,所以挑挑拣拣的结果和不挑不捡都一样。
雨晴当时年纪小,但是深深记住了那句话。她也相信,适合自己的人有很多,无论和那一个人交往下去,结果可能都是一样的。但是一旦和某一个人开始交往了,就不要再想那些剩下的千千万万个适合自己的了。
所以,雨晴这些话,不过是说给沈觅的,她仍当沈觅是自己的亲人。虽然她的说法不高明,不过在沈觅面前,雨晴一向这样。蹩脚地理由就蹩脚去吧。
沈觅沉思良久,突然笑了:“你说对了,我喜欢你不是因为你笨,是因为你自作聪明,妹妹。”他话说得俏皮。雨晴一下子放松下来,总是习惯性的打击她,这才是雨晴认识的沈觅。再说了,自作聪明,绝对不是个好词,就像雨晴叫沈觅哥哥一样,这个略带戏谑的妹妹让雨晴安心。
沈觅垂下眼睛,遮住眼中的心事。雨晴。你真是自作聪明,难道你真地以为动过的心就那样容易平复吗?不过,既然这是你想要的,那就如意所愿吧。自作聪明的雨晴,就是我的妹妹吧。你想要简单的生活,我给不起,最起码不要成为你的困扰。让你的生活,如同雨后天晴一样,不带一丝乌云吧。
一步错过,终生错过!
从我离开大官庄地那一刻起。就注定了你我今生的擦肩而过。如果当初自己不曾那么爱你,不曾那样的在乎你,而是勇敢的踏出一步,到了今天结果会不会不同?
可是我怎能不在乎你怎能不替你考虑呢?你是二叔捧在掌心的宝贵。是我心中最爱的雨晴啊。
即使让时光倒流,即使将一推倒重来,我的选择仍然不会变。所以,世间事没有如果,所以,如果就成了时间最忧伤的话语。
只能在有月光的夜里独自徘徊,静静怀念曾经一起望月的身影,然后独自咀嚼回忆地滋味。将欢乐忧伤当作珍宝,一遍遍的回味,无论甜蜜还是苦涩。
“今天的月色多好,我们到院子里赏月吧。”沈觅看了看天,提议道。
雨晴欣然同意。现在是七月十六,虽然还不到中秋节。但是月亮同样很大很圆。bsp;更妙的是。沈觅院子里还有一棵桂花树,吩咐侍从将酒菜摆到桂花树下地石凳石几上。又在树梢挂上了几盏灯笼。然后雨晴和沈觅对坐。
“哥,我发现呢特别喜欢光亮,是不是当初我给你留下的心理阴影啊?”当初雨晴为了省油,号召大家晚上不点灯。今天在沈觅的院子里,发现可无可有的时候,他一定点灯,需要的时候,就一定多点。
“你不是说吃菜讲究色香味吗?黑乎乎的还看什么色。再说了,又不让你出钱,你替我节省什么!”
“知道知道,现在您是财大气粗,别说点几支蜡烛,就算是拿蜡烛当柴烧,你也不是烧不起。”雨晴笑嘻嘻喝了一口酒,却被呛得直咳嗽。
沈觅推过一杯茶来,然后又打开手边的一个缠枝莲花纹的青花瓷罐,拿着亮晶晶地银质镊子,夹出几块冰,放在一边的同样缠枝莲纹盘里,用一个玉制小锤,轻轻敲碎,然后放进水晶杯里,轻轻晃了几下,慢慢饮下。
雨晴看的目瞪口呆,抛开沈觅动作优雅性感之外,就他那些用具,哪样不是人家极品?
“用蜡烛当柴烧,太浪费了。”沈觅仍是慢悠悠的,“不过,冬天的时候,我经常是拿蜡烛当炭烧,比上好的银霜炭还好,没有一股子烟火味。”
雨晴哈哈笑了起来,“为什么你地是水晶杯我地却是白瓷杯子?”
这个沈觅自己享受也就罢了,干嘛还要让人眼巴巴的看着。。
“不想暴殄天物。给你个白瓷杯就不错了,要不给你个木头玩,省地你失手打破了。”沈觅仍是自斟自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