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若在他的故事若里(2 / 2)
“去了北京,你应该会去找苏麦坐坐吧?”我竭力克制着语气说,“她回北京了,你应该看见她的微博了吧?”
气氛瞬间冰冷死寂到了极点,整片喧嚣嘈杂的工地似乎成了一座坟场,即使山风呼啸,即使鬼哭狼嚎,可你仍然觉得那个世界沉寂得、恐怖得没有一点儿声音,空气凝固得几乎令人窒息!
“我这次就是专门去找她的!”
田小维阚切而坚决的说,仅此一句话,就像一根指头,噗通一声,就将我与他之间的那层薄薄的窗户纸彻底戳破,至于那窗户里边究竟是一张怎样的嘴脸,我不知道,看不清,那一刹那之间,我似乎是出现了短暂的盲点,怎么看这个世界都不清晰,朦朦胧胧的!
他喜欢苏麦,我早就知道!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我和田小维能做这么多年的兄弟,默契值深不可测,从小,我们就有共同的话语,共同的爱好,共同的偶像,好得可以共同穿一条裤子,可谁能知道,这么多的共同,会让我们共同的喜欢上同一个女人。
他认识苏麦,仅仅只比我晚了一个晚上而已。
朦胧的往事开始渐渐清晰,从田小维认识苏麦的那一天开始,一些些小细节开始在我的脑海中交替闪现,我不是傻子,从很早很早之前,我就隐隐有了这种感觉,可我不愿意去细想它,因为我相信,田小维即使再游戏花丛,再禽兽混蛋,对于苏麦,他也会发乎情,止乎礼的……在此之前,他不是都做得挺好的吗?
其实田小维会喜欢上苏麦,这并不难以理解,反而恰恰正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故事里的主角,而其余的人都是配角,在田小维自己作为主角的故事里,剧情应该是这样的……
他开车彻夜从西安赶回成都,去救自己一个落难的兄弟,然后就这样遇上了苏麦这个女主角,还鬼使神差的撞上了女主角的车,因此争吵的时候,还挨了女主角的一记耳光……这不是一个很有欢喜冤家味道的故事开头吗?
然后,故事有了发展,他的兄弟租房住在了女主角的对门儿,他因此也和女主角无可避免的产生了交集,作为一个游戏花丛,习惯了用金钱泡妞的公子哥,女主角苏麦娇好的面容,清新的气质,独立而前卫的思想,阳光活泼而又不失温婉的性格,无一不是俘获了他这个公子哥的心的毒药!
再后来,故事渐渐发展到了狗血的高.潮,他的兄弟仗着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成了女主角的男朋友,他便陷入到了友情与爱情矛盾冲突构成的可怕漩涡之中,他犹豫,他痛苦,他忍受着,可悸动的心有时候难免还是会漏出一点点马脚,好在谁也不曾戳破。
他是一个滥情的禽兽,可偏偏却又是一个把兄弟友情看得比什么都还重的禽兽,于是,他主动放弃了这段还没有开始的爱情,选择了兄弟友情!
上天导演的故事从来没有剧本,剧情突然有了逆反般的转折,谁能想到,他的兄弟因为过往的孽债,竟然和女主角分手了,从此各走一方……故事进行到这儿,他似乎终于有了选择故事走向的主动权,只是,他要怎么选?
故事,正在进行……
“兄弟,对不起!”田小维似乎忍受着巨大的痛苦,声音哽咽,“我就是一头畜牲!我明明知道,朋友妻,不可欺,更何况是兄弟的女朋友了,可是我控制不住,真的控制不住,那种感觉你知道吗?连我自己都说不清楚,我真感觉我自己这二十多年是白活了,你们总说我花心,总说我没个定性儿,可是你们以为我愿意这样吗?谁不想有个真心喜欢的姑娘,穷尽一辈子好好对她?我他妈也想啊!可是我运气没你好,你瞧瞧我以前遇见的都是些啥女人?当然,我特么自己也是个王八蛋,找不到好姑娘也是我活该!”
田小维自嘲般的笑笑,却笑得比哭还难听,旋即,他的语气刹那间变得温柔起来:“兄弟,苏麦和我以前遇见过的所有姑娘都不一样,她有多好,我想就不用我多说了吧,要不然你也不会为她那样神魂颠倒,她似乎真的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魔力,让人无力抵抗,哪怕是飞蛾扑火也心甘情愿……我没资格说什么爱情,也不知道传说中的爱情到底长什么逼样儿,可我这次,真的想冲动疯狂一把,想奋不顾身一把!”
我默不作声,心中犹如蚁噬刀搅,却打死也吐不出一个字来,田小维也察觉到了我情绪的异样,他说:“兄弟,这事儿是我对不起你,等你回成都,无论你是抽我还是骂我,哥们儿都认了,可是这次我必须去北京!必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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