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四章 军魂(中)(2 / 2)
“滚到后边去!”
老头儿不容置疑地喝道,双刀齐舞,将敌人的潮水斩开一个破口,死死守在城头之上!
一名敌军想要冲上来,被他一脚踢在门面上,尖叫着坠落下去,左右两边的敌人却冲了上来,老头儿左支右绌,渐渐陷入了包围之中。
老牙本该守着老人的左右两翼,如今却失守,这是他的失职,喝了人的酒却办不好事,他老牙孤家寡人,一辈子就没欠过别人的,临了怎么可能带着一笔糊涂债去死!
他没再破口大骂,连嘴里的血水都没有咽下肚,因为他要将所有的力气,都用在杀敌之上!
他挥舞着铁刀,撞入了包围圈之中,与老头子背靠背,视野很快就被血色淹没,他分不清前头是敌人还是袍泽,他只能够贴着老头子的背,时不时能够感受到他的心还在倔强地跳动!
他的身上本来就很疼,也不知挨了多少刀,虱子多了不咬身,也不在乎那一刀两刀。
终于,他的眼前变得有些清晰起来,他似乎能够看得更远更清晰,能够听到老头子那急促的心跳声,和断断续续的呼吸声。
他从未如此清楚地审视着自己的人生,此刻的他,终究是有些懊悔的。
他从未与人说过,其实在入伍之前,他跟一个半掩门的姐儿成了相好。
当初就是因为要跟这个姐儿长相厮守,才被家里扫地出门,后来他确实将那姐儿娶了回去。
他不是读书人,没太多花前月下,所谓疼爱,就是在床上卖力折腾,让姐儿看到他最男人的一面,所谓疼爱,就是自己在外头给人搬运当苦哈哈,却给姐儿买最好的胭脂和最贵的云糕。
后来姐儿还是得病死了,她是笑着离开了,他也没有太多的伤心,只是每年都会在她的坟头上,摆上一盒上好的胭脂。
此刻,他感觉自己从所未有的高大,就好像站在云端,俯瞰着自己的身体,他知道自己就要去见那个磨人的姐儿了,他没在怕的,就是有些可惜,不知道那老头儿是死是活,自己的债,到底还上了没有。
“轰隆!”
一声炸雷响起,撕开了积压数日的乌云,干燥的北地,少见地迎来了大雨。
敌人退去了。
听说阴魂之类的东西,最怕雷霆这种至阳至罡的天威,总之老牙是信的,因为他必须信,因为这么多年,那姐儿的魂一直在身边陪着他出生入死咧。
“啪嗒!”
冰凉的雨水打在了他的脸上,而后越来越多的雨水,大颗大颗打在他的身上,让他醒了过来,冲刷掉他眼里的血水,让他再度看到了这个人间。
他缓缓坐起来,身子就像被割得稀烂的布袋,再也兜不住任何东西,仅剩的一些温热的血,混着雨水,顺着他的身子,流淌下来,在城头上,混着其他老兵的血,往下不断流。
他大概知道为何有歃血为盟这一说了。
有些艰难地扭过头,他看到了那个老头,因为这老头正抱着他。
他的身上也有很多伤,但似乎并没有太过致命,雨水冲刷干净他的脸,老牙突然觉得有些熟悉,似乎在遥远的地方,看过这张老脸。
模模糊糊,却又让人印象深刻。
“我...我不成了,你的酒钱,算...算还了吗?”
老头儿没有太多的表情,那面容就像刀削斧刻,任由雨水和血水流淌着,渐渐露出本来的苍白和衰老。
“老牙,你倒是一样的光棍,从不欠人东西...”
老牙没想到老头儿能够喊出他的诨名了,他突然想起,或许,这老头儿,真能记住一万老卒的名号和出身!
他惨然一笑,花光最后一丝力气,将身上的军牌扯了下来,他不想老头儿从他的尸体上拿走这块陪伴了他半生的牌子,将这牌子亲手交给老头儿,是他作为西军老卒,最后的尊严!
家人反对之时,他仍旧娶了那姐儿,他曾经以为,那是他做过最爷儿们的事。
在外头受尽屈辱,吃尽苦头,却让姐儿锦衣玉食,过得满足安乐,他曾以为这也是最爷儿们的事情。
直到姐儿死了,他入了伍,混到了西军里头,他也曾经以为这是最爷儿们的事情。
他从不欠人东西,他直来直往,他无牵无挂,他狂放不羁,无数的士卒死在他的前头,他却能够活到现在,他曾经以为这些,都是他最爷儿们的事情。
但现在,他觉得自己最爷儿们,是因为临了能够喝他的酒,能够扯下军牌亲手交给他。
老头儿接过带着体温的军牌,一如先前那般念叨。
“老牙,本名苟寒生,西北望族,秦凤苟氏子弟,书生门第,三代五进士,景翰五年入营,杀敌四百二十有三,本该累功至营团指挥使,与人斗殴,营中滋事,酗酒关扑,无视军纪,屡教不改,现任奉日营指挥...”
老头儿说不下去了,因为奉日营此刻,便只剩下老牙一人,或许下一刻,这个自己亲手建立起来的,曾经西军的第一营团,就要灭了...
即便姐儿死的那一刻,老牙都没有流眼泪,因为他知道,流眼泪不能改变什么,没有任何的意义。
但这一刻,他的眼眶湿润了,大颗大颗流下来的,不是雨水,因为雨水是冷的,眼泪却是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