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魂烙的族群(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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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要叫它魂烙,就因为它那第三只眼。”前往狼群属地的路上,托尔烈给刑术和连九棋解释道,“部落的老人说,那第三只眼是狼灵的魂魄,是自然神用天火烙印上去的,所以才起名叫魂烙。”
刑术听完后,却是问:“托尔烈大哥,我们在金雕部落得知的先知,和你们部落崇拜的自然神,应该算是一个人吧?”
托尔烈摇头的时候,一直沉默的庵古终于开口道:“对,是一个人,只是发音不一样,从古契丹语中来书写的话,自然神和先知的写法是完全一样的,金雕部落因为在深山中,没有任何顾忌,基本上遇不到外族人,所以在对先知的称呼上没有改变,乌拉尔汗部落就不一样,他们游荡在草原上,担心直呼先知的名字,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刑术点头,低声在那自言自语道:“先知、自然神、雪暴……”
连九棋立即问:“你在嘀嘀咕咕说什么呢?”
刑术抬眼道:“没什么,我现在还是觉得,所有的问题都在铸铁仙那,毫无疑问,不管是耶律倍还是先知、自然神,所有已知的那些重要人物,都和他有关系,还有,在金雕部落,我们也听说了,先知有三个能力,第一是能看透人心,第二是能治愈一切生死,让人死而复生,还能点铁成金。”
马菲在旁边问:“治愈一切生死是什么意思?听着像是病句呀?”
墨暮桥道:“也许就是说能治愈一切疾病吧,庵古,是这个意思吗?”
庵古道:“差不多吧,我师父说过,当年山骑遇到先知的时候,他们有很多人都生病了受伤了,而先知只是用手触碰他们的身体,就让他们痊愈了。”
马菲感叹道:“这个先知几乎就是神了……”
刑术听到马菲这么说,突然间停了下来,众人都看着他,刑术道:“你们倒着往回想,奇门是什么?”
所有人都摇头,刑术看着连九棋:“连先生,你的经验丰富,你跟着库斯科公司这么多年,你觉得,奇门是什么?只是个堆满金银珠宝的宝藏吗?”
“不,没那么简单,奇门的称呼来自于奇货,传说里边堆满了天下的珍奇异宝。”连九棋皱眉道,“但是所谓的珍奇异宝定义又是什么?这么说吧,按照奇货的定义,魂烙就算是奇货,封冥刀也算是,广义来说,就是非常罕见自身又带着传说故事,还具备一定特殊功效的东西。”
说完,连九棋从自己的皮带中摸出一块玉片:“你们觉得这个玉片有什么奇特的吗?”
马菲拿起来,仔细端详着,然后递给墨暮桥,墨暮桥看了一眼,笑了笑又给了庵古,庵古摇着头递给托尔烈,最终才来到刑术的手中。
刑术看着那片根本就不起眼的玉片,摇头道:“只是一块很普通的玉片,看起来像是从其他玉器上掉落下来的,原本断裂的边缘因为时间的关系,被磨得圆润了,所以无法从端口判断是从什么物件上掉落下来的。”
连九棋问:“质地呢?”
刑术又仔细看了看:“看不出来,只知道是硬玉,但这样的东西,在古玩市场上一抓一大把。”
“对,这东西很普通,不值钱,但是对我来说,它就是奇货。”连九棋笑了,指着刑术手中的玉片道,“这是我和我妻子第一次去市场,她用一张当时很珍贵的工业券换来的,对,她被人骗了,她以为那是好东西,她以为给我之后,我会很高兴。”
刑术看着手中的玉片,明白了连九棋话中的意思。
连九棋拿回那玉片:“在计划经济时代,工业券代表着什么,也许你们不是太清楚,我只能说很珍贵,用一张工业券可以换一吨这样什么都不是的玉片,但是她之所以会上当,是因为她知道我是做什么的,她想尽力迎合我,让我高兴,并且拉近我和她之间的距离。就像你不懂香水,花了几十块钱买了一瓶香奈儿的假香水,送给自己的女朋友一样,你只是为了让她高兴,仅此而已。”
说到这,连九棋有意看了一眼马菲。
“所以,我没责怪她,只是对她说,以后不要去地摊上买这些东西,一张工业券虽然珍贵,但对两个要厮守一生的人来说,算不了什么,这片玉片本身也没有什么价值,但这里边包含着她对我的情意。”连九棋将玉片捏在手中,“所以,这玉片就是奇货,刑术,你明白了吗?这就是师父以前常对咱们说的,世界上只有相对的绝对,而没有绝对的绝对,没有绝对的奇货,只有相对的奇货。”
刑术点头道:“连先生,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连九棋笑了,拍了拍刑术的肩膀,正在此时,远处的迪烈奔了过来,对托尔烈道:“大哥,前面就是狼饮了。”
托尔烈立即带着众人朝着古烈所在的小山坡奔去,然后一字排开,趴在小山坡之上,看着山洼下面的那处不断往外冒水的泉眼。
所谓的狼饮,就是狼群喝水的地方,一般来说,这种地方都在狼群的栖息地附近,不会太远,而且通常都是流水,亦或者较大的湖泊,这样会让狼群觉得安全,只有脱离狼群的独狼才会选择在水洼这种地方饮水。
古烈趴在地上看着泉眼:“每天狼群会来三次,时间差不多和我们吃饭的时间一样,不过只有在正午时分,狼群才会带幼狼前来,魂烙的狼群很奇怪,他们的母狼是不会带着幼狼远离狼群的。”
托尔烈算了下,问:“这么多年过去了,魂烙应该有很多孩子了吧?”
迪烈的脸色变得很难看:“是的,很多,至于有多少,你等下自己看了就知道了。”
正午,太阳爬到众人头顶的时候,五头通体漆黑的狼出现在对面的山坡上,此时托尔烈用手指在嘴里含了含,抬起手指头辨别了下风向,然后碰了碰刑术,低声道:“让你右边的人退下山坡,往右边移动十米,再上山坡。”
托尔烈这样做,是为了始终让众人保持在狼的下风头,这样一来就能避免狼闻到他们的气味,当然,他们也得顺着风向不断地挪动位置,毕竟狼也会努力想办法将自己保持在下风头,不过好在是,一旦狼群进入洼地之后,情况就会有所改善。
五只黑狼在洼地周围巡视了一圈之后,其中一头飞快朝着后方跑去,很快,黑狼再次出现,在黑狼的身后浩浩荡荡小跑来了至少五六十只模样各异的狼,当那些狼群靠近洼地边缘的时候,托尔烈直接傻眼了,因为那些狼大部分都是金眼狼,身材大小比普通狼要至少大一倍。
“这些……”托尔烈将身体缩回山坡下,大口喘着气,“这些都是狼牧?魂烙的狼群根本不是什么狼群,而是一群狼牧,怎么会这样?”
脸色惨白的迪烈也滑下来,低声道:“这就是为什么,首领让我们这么多年以来,一直要盯着魂烙的原因,等下你还会看到让你更惊讶的一幕。”
托尔烈再次爬上去,这次映入眼帘的是一群身材硕大的牧羊犬,这群牧羊犬足足有二十来只,看起来都上了年纪,在其他狼牧的保护下慢慢进入了洼地中,趴在泉眼边喝着水。
托尔烈惊讶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就在此时,一头身材可以说是巨大的白狼出现在洼地对面的山坡顶端,在他身后,还跟着另外两头身材较小的,但模样和他差不多的白狼。
三头白狼站在那,用警惕地眼神扫视着周围。
“魂烙!”托尔烈差点站起来,被身旁两侧的迪烈和古烈一把抓住,按了下去。
刑术等人目不转睛地看着那头白狼,觉得站在草原山坡下,头顶蓝天白云,迎着正午日光的魂烙简直就是一幅画——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这么漂亮威风的生物?